第377节

  特么!还真不是。
  不是胡彪他们自己吹牛逼,目前在偌大的一个宋地,除了他们率领的新军之外,其他各地根本没有人是金人大军的对手。
  一旦金人在开封城外留下一支骑兵,数量方面都不用太多,仅仅只要三五万人,就能将他们这些全步兵新军给拖住。
  然后,剩下的金兵大军,就能一路在其他宋地攻城略地。
  甚至最坏的一个结果,都能给江南打下来。
  真到了那么一个时候,不提系统任务的要求;他们借着开封这么小小的一点地板,哪里耗得过对手。
  所以胡彪他们,在计算了一番金人那一个古怪的前进路线后,就在朱仙镇这么一个地方摆出了决战的方式。
  怎么说了?吸引着金人主动来战。
  赌的就是,金人的高傲和目空一切,认定只要他们出城之后,就能轻易地大败这些心腹之患。
  然后改变计划,全军杀来……
  以新军每天雷打不动,最少都是5公里的负重越野,所练就出来的强悍行军能力。
  不过是到了中午一点钟的时候;以老黑为师长、风车为副师长的新军第一师,就是全军抵达了这里。
  到了这样一个时候,原本有着上千人居住的一个古镇,现在镇子中那是一个活人的人影都是没有了。
  理由很简单,早在一个星期前的时候。
  因为坚壁清野的战术,镇子中的一众百姓们,就被统统的强行转移到了开封城中去了。
  新军第一师抵达之后,草草地歇了半个钟头的时间,以三人吃一个红烧鸡肉罐头的标准,就着馒头和白开水吃了一顿午饭。
  然后在第一时间里,自然是在镇子之外的地方开始挖掘壕沟,修建一些营寨了。
  需要说明一下的是,朱仙镇这一个地方身处于黄淮大平原上,一眼看出去之后都是一马平川的地形,连稍微大一点的小土坡都没有,根本就是无险可守。
  但是偏偏在修建着营寨的时候,并没有如何高标准进行。
  不是他们修不了、不会修。
  开玩笑!别看仓管那货一脸的油腻,人家可是哈工大土木工程专业毕业的了;以如今商务司下属的水泥厂,都投产了三个月的情况,什么钢铁防线修建不出来。
  关键是,这不是担心金兵眼见着不好打,结果不跟他们死磕么?
  所以本次的战斗,注定了是会一场毫无花哨野战。
  届时,只要双方之间的一场大战打起来后,金人就是想要跑路去攻打其他地方,到时候也是由不得他们了。
  就这样,从当天的午后开始。
  其他的新军部队一一地抵达了朱仙镇,速度最慢、出发最晚的两个独立炮兵旅,也是在下午四点左右抵达。
  算上了担架队、后勤的民夫,一共是八万人出头的大宋最强一支大军,就在朱仙镇盘踞了下来。
  当前唯一存在的疑惑就是,那些金人们会来吗?
  针对于这一点,当时正开了一场会议,很是有些焦头烂额的网友们,在镇子中溜达的同时,看着镇子外延绵的营寨和灯火后。
  胡彪笃定了说出一点:“大家放心好了,但凡有一点希望,完颜宗望和宗翰这些人,都会第一时间要弄死我们,所以一定会来。”
  有关于死扑街嘴里这样的一个说法,虽然很是有些道理。
  不过一听起来,怎么就那么奇怪了……
  ……
  说来也是巧合,就在胡彪嘴里说出了‘金人一定会来’一句之后。
  忽然之间,就听到在了身后的位置上,一阵响亮的马蹄声传来,顿时众人纷纷都是满脸疑惑了起来。
  主要是以胡彪等人,多年征战的经验来说。
  自然是能听得出这样的一个动静,最少都是有着三百骑兵,同时狂奔过来才有着的一个动静。
  而马蹄声从身后传来,又没有预警之声响起,想来不会是金人迂回的探马部队。
  只是他们仅有的500新军骑兵,目前早就是散开到四周打探金兵情况了,开封城哪里来的这么一支骑兵?
  好在很快之后,这样的一个疑惑就是有了解答。
  只见一支宋军打扮得精骑,一路飞奔到了镇子前面后,眼见着这么一群朝廷大员的存在,当即就是纷纷拉住了战马。
  为首一员二十三四岁,白面无须的俊俏将军。
  更是在翻身下马之后,在一阵甲片的撞击下来到了众人身前,单膝跪下的同时,嘴里张口就来:
  “末将杨再兴,见过胡枢密使,见过各位相公。
  俺家岳相公寻思着本次作战中,岳家军只需要据城而守就好,用不上什么骑兵;便让俺带着一众三百名背嵬军的兄弟,前来胡枢密使帐下听用。”
  “好、好、好,鹏举真是有心了~”
  听到了这样一句后,胡彪当即就是大喜了起来。
  有关于在当前面目全非的任务世界,这一支与历史上全然不同背嵬军的存在,胡彪倒是知道是如何回事。
  岳飞当初从太行山杀出,前来开封府支援的时候,半路上不是遇上了一支金兵骑兵千人队么。
  很是一番纠缠之后,总算是灭了那一支骑兵,顺带缴获了四百多匹上好战马。
  随后,岳爷爷就是以这些战马为基础,挑选了手下一些马术精良,战技出众的北地汉子,组建了这样一支背嵬军。
  虽然比起了原本历史上的规模,这一支背嵬军小了很多。
  但是,对于如今极度缺乏机动部队的胡彪来说,这一支精锐的骑兵部队,依然能够起到极大的作用。
  更不别说,他们领军的将主,还是杨再兴这样一个传说中的猛人。
  当即之下,胡彪就是对着杨再兴好一番宽慰后,让人领下去安排营地。
  只是很快之后,一些预计不到的问题来了。
  都不待胡彪想好,今后该如何使用这样一支精锐骑兵,at和贵妃两人,几乎是同时举起了手吆喝起来:
  “老胡、老胡、将他们划到我麾下吧?”
  “凭啥?凭你们脸大,给我一个合理的理由。”胡彪的嘴里,当即就是问出了一句。
  “开玩笑,这可是传说中的杨再兴哦!想不到不仅是一个肯定有八块腹肌的绝世猛将,还是这么一个帅气的小哥哥了。
  在大战之余,我和他谈上一场甜甜的恋爱不行么?”
  这就是贵妃的理由,最少此刻这妹子两眼放光的模样,貌似好像是真的;实际上,谁知道了。
  问题是,一听到这么一个理由后,胡彪的脑壳就是头疼了起来。
  闹啥!现在可是在打仗了。
  随后,at也是给出了自己的理由:“老胡,我的第一偶像是赵云,第二偶像就是这位小杨哥了,早就希望可以与他们并肩作战了。”
  对比起来,无疑是小白领的理由靠谱得多。
  迟疑了数秒后,胡彪一指at后,嘴里说到:“行!就你了……”
  第四百七十二章 金军抵达
  “特么!这动静也太大了一点吧,看起来真吓人啊~”
  当站在了一个十来米高的哨楼上,手里端着望远镜的一阵风,看着镜头中那根本就是看不到尽头,似乎布满了整个世界的金兵大军之后。
  顿时就在心中,大大地倒吸了一口凉气,同时在嘴里本能地就骂出了这么一句。
  随后的时间里,当他放下了终于不再用竹筒diy,而是用铜管包裹的正经望远镜后,看了哨塔下那些手下新军战士。
  立刻就能清楚地看到,几乎那些人每一个人的脸上。
  都是一股说不出的凝重和紧张之色,甚至好些人的身体都在颤抖之中。
  没办法!这些战士们都是没见过血的菜鸟。
  就算每一个,都经过了三个月新兵期、四个月磨合期,在这一个年完全能用训练精良来说明。
  但是本质上都是一些菜鸟而已,在面对着数量恐怖金人大军的时候,心中依然是慌的一批……
  没错!如同胡彪那一个死扑街保证过,金人大军一定会来的说法一样。
  在茂德元年,十月初一的这一天,算是金国伐宋大军绝对主力那一支的西路大军,终于是全军抵达了朱仙镇这一个预设战场。
  更具体一点,其实在九月二十三日,也就是大宋新军抵达了朱仙镇的第二天。
  金兵的少量探马部队的踪影,就是出现在了朱仙镇之外。
  最初一两天数量还是不多,可是到了九月二十五号之后,这样前锋都不算的探马部队,数量上就是超过了三千人。
  区区的三千人而已,说起来倒是不多。
  可完全足够将大宋新军那么不多一点的夜不收骑兵,全部地压回了大营。
  也是从这一天开始,大宋新军就被挤压在了朱仙镇,以镇子为中心的一块区域中;剩下的广大区域就成为了金兵他们,可以肆意活动的一个自留地。
  好在得益于之前坚壁清野的行动,所有的百姓都被迁入了开封城。
  顺带着,将粮食等能带走的一切都带走,就是带不走的房子也是一把火烧了,水井这些也纷纷全部堵上。
  又或者,扔进了一些禽畜的尸体,将水源给污染了。
  这样一来,让这些金兵不要说能得到什么补给,就是想要喝水都必须跑上好远的时间,跑去运河边上打水才行。
  可就算这样,这种只能困守在大营之中。
  看着一众金人探马队伍,时不时就在大营之外招摇而过的场面,依然是让一众新军菜鸟战士们,感到了不小的压力。
  不过他们很快就知道,这样的压力才仅仅是开始而已。
  九月二十七日,金人前锋部队抵达朱仙镇。
  虽然说是前锋部队,但依然是一支数量达到了五万人,全部由骑兵组成部队;光是这一支前锋部队的兵力,就差不多能比得上大宋新军的所有兵力了。
  更别说这些家伙们,人人都有着一匹对于宋军来说上好的战马。
  那一种同时奔腾过来,哪怕隔得老远烟尘冲天而起,地面是剧烈震动的动静,当时就让好些菜鸟战士们,脸色都发白了起来。
  唯一可以庆幸的是,这些金人的前锋部队,也就是派出了小股部队在大营之外挑衅,没有直接发起进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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