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当个恶人,原来这么舒爽!
  冲动了一回又怎么样呢,有奶奶这尊大佛在,他们两边谁都讨不了好。
  估计到了晚上,沈志国沈志诚两兄弟就要握手言和了。
  最后的结局也不过就是她损失一瓶玉兰油,打了沈红樱一巴掌。之后大家一起该吃的饭还得吃,该做的表面功夫还得做。
  甚至于,背地里全丽华又要给母亲陶秀兰脸色看,四处使唤她解气。
  “她金贵,她妈却跟个没骨头的人似的,我叫她做什么就做什么,这么好使,我不得多吩咐吩咐么!”
  这是上辈子沈雪青和全丽华撕破脸后,全丽华在外面到处说的话。
  一想起这件事,沈雪青的火气又腾地一下起来了。
  一方面,她真觉得刚才应该也打一顿全丽华。另一方面,她又觉得母亲的那个软和的脾气,真是活该被全丽华压着大半辈子翻不了身!
  不行,这事情休想这么算了!
  沈雪青看看时间,现在才一点钟,她那任劳任怨的妈,估计非得在地里帮忙干到五六点,才会回来呢!
  沈雪青起身迅速的收拾了自己的东西,拎着包就出门了。
  走到后坡道上,沈雪青一眼看到了沈红樱的自行车停靠在路口的大树下。
  她忽然想起来,堂姐不是还“打碎了”自己一瓶玉兰油没吱声么,就拿这个抵债好了!
  自行车铃铛叮铃一响,沈红樱猛地从位子上跳起来,冲出来。
  眼见着追不上,沈红樱一边捂着脸一边急的尖叫:“我的自行车!我的自行车啊——”
  刚平静一会,这又有热闹的样子,周围几座屋子的邻居又情不自禁地伸脑袋了。
  沈红樱越气,沈雪青就越高兴。
  太久没有骑过自行车,刚上车的她从不熟练到逐渐骑快,心里也充实起来。
  一路上遇到了不少村里的人家,虽然都不认识了,但是不妨碍沈雪青看他们眼熟。现在心情好,沈雪青笑的甜甜的,跟所有人微笑着打招呼。
  风吹过她年轻秀气的脸庞,一缕发丝随风飘动,那双灵动的眼睛仿佛会说话。
  村里的人也很惊奇:“这沈家的小孙女今天看起来好像特别高兴啊?”
  “那当然了,她老子昨天回来说了,城里老师说她肯定有大学上了!那当然高兴啊!”
  “哎哟,那确实是大喜事!这老沈家的风水是不是就是好啊,大孙子开车,大孙女吃公家饭,现在小孙女又考上大学了,以后肯定是最有出息的一个!把她的哥哥姐姐都比下去了!”
  “你说说,人家家小孩是怎么长得,怎么又好看又会念书呢?”
  “唉,你问我,我也想知道啊!”
  第3章 扔信了
  沈雪青骑了半个多小时,终于回到了她熟悉的城里。
  当然,现在的城里,放在上辈子在北京生活的沈雪青眼里,和乡下其实差别也不大。
  但是上辈子,从乡村户口到城市户口,沈家花费了两代人的努力。
  以前的户口分成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这一区别就仿佛一条深不见底的鸿沟,决定了一个人一生的命运。除非你能力出众,或者筹划地早,否则你一辈子是土里刨食,还是可以有粮食分配,就已经被决定好了。
  沈雪青的爷爷就是个有远见的人,一直坚持要读书识字和要跟着国家走这两条家风。
  沈家很早就想尽办法把两个儿子都送到了部队里,这一举动成功地在风雨飘摇的时期保住了沈家,后来又成功地让沈家过上了比村里所有人都要好的日子。
  沈志国沈志诚两兄弟能力其实在军中表现一般,但是等到退伍转业回老家的时候,沈志国进了农村信用社,沈志诚则是去了粮管所。
  直到此时,沈家第一代的户口终于开始发生了改变。
  而等到沈雪青出生的时候,一开始也是农村的户口,直到沈志诚当上了镇上粮管所的干部,分到了城里的小房子,沈雪青才转学到城里,真正落户成为了一个城里人。
  搜寻记忆,沈雪青找到了自己在城里第一个家。
  这是一栋临街的老房子,建在现在城里比较边缘的位置,分到这里房子的人家,但凡有出息的都想办法搬走了,空出来的位置就由沈志诚这样后来者继承了。
  一楼是门面房,杂货铺和烟酒店之类的,足够日常所需。
  二楼是公共厕所和办公点。这年头分到的房子和后来的不一样,家家户户都没有厕所,要去公用的厕所。
  三楼楼梯口就是沈雪青家了。这里的位置不是很好,平时有个风吹草动的都听得清楚。所以也没人和沈志诚这个后来的小干部抢,就顺顺利利地让他们家住进来了。
  沈雪青在门口的花盆底下摸索了好一会,找到钥匙打开门。
  五十平米的小房子,一眼可以望到底。右边是大开间,放了一张床,旁边就是桌子和厨房间,开间里东西摆的满满当当的,没有什么富余空间。墙壁上贴了很多报纸,角落里还放着堆满的杂物和一盆吊兰。
  左手边是唯一一个房间,也就是沈雪青的房间。
  沈雪青都快忘掉这件事了。
  刚搬进来的时候,不少亲朋好友上门参观,都惊讶于沈志诚夫妇居然把唯一的房间让给女儿,自己和厨房的油烟挤在一起。
  那时候大家都是这么说的:“小孩子而已,挤挤倒是没什么的。你们两个大人,何必把房间让给小孩呢。”
  是啊,何必呢?
  沈雪青沉默了一下,进了自己的房间。
  和外面不一样,这里整洁的过分,有打好的书架和柜子,所有的东西分门别类放的整整齐齐。
  这是因为沈雪青从小就有轻微的洁癖。等到她长大了自己买房子的时候,这一点更加变本加厉。
  上辈子她和郑长平很大一个矛盾点也在于这里。
  她爱干净,回家必须要换家居服和鞋,可郑长平一到家就瘫在沙发上,鞋子也扔的到处都是。两人没少因为这件事吵架。最后发展到严重的冷战分房,郑长平干脆是连贴身的衣服都不高兴每天换了,沈雪青每天堵心,体检的时候都多长了几个结节。
  沈雪青想起这事情就有点不高兴,她扫视了一眼房间,目光落在了书桌上的一沓信封,忽然就握紧了拳头。
  ——那一堆信封正是郑长平写给她的!
  桌面上还铺开一张雪白的信纸,上面是自己昨晚走之前来不及写完的回信。
  “郑长平同学:
  展信佳!
  上次你写给我的关于南斯拉夫大使馆被轰炸的事情,我的想法是这样的:……”
  呸呸呸!这个狗东西知道个屁的政治!附庸风雅!
  沈雪青脸色铁青地把信纸揉成了团,扔进了垃圾桶。
  她和郑长平的孽缘,起源于高二时候的一次学校组织的辩论会。
  那时候沈雪青作为优秀代表,坐上了大巴车去了临市的学校打比赛。
  对方辩友里有一个高一的小姑娘风格激进,能言善道,和沈雪青不打不相识。她就是郑长平的亲妹妹,郑长芸。
  一开始是郑长芸作为东道主,在比赛之后请沈雪青吃了一次食堂。那之后两人经常写信联系。
  再后来,郑长芸经常提到自己的亲哥哥,说了很多好话,然后稀里糊涂地,沈雪青就和郑长平成了笔友,反而和郑长芸疏远了。
  再后来进入了大学,郑长芸成了晚自己一届的学妹。郑长平又借着这个名义老是往临清大学跑,和沈雪青就更熟悉了。
  毕业后,沈雪青留在了北京,郑长平一直在私下献殷勤,说自己高中时候就对沈雪青一见钟情了,所以后来才一直和她想方设法的通信联络。一直到沈雪青毕业后第三年,她才放下戒心,终于和郑长平在一起了。
  那时候的她自以为自己和郑长平通信多年,彼此又算半个老乡,多少也算是知根知底的,这就是她的最好选择,没想到……
  提起这上辈子最大的瞎眼,沈雪青就气成了河豚样,桌面上厚厚的被精心收藏的信封也变的格外刺眼。
  沈雪青拿起来掂了掂,冷笑一声,统统扔进了垃圾桶!
  她上辈子结婚六七年的时候才知道。郑长平根本不是跟他追人的时候说的那样。这个混蛋当年热衷于和女孩子当笔友,同时联系了好几个女生,写出去的信内容都差不多,堪称重复利用第一人。
  只有她,傻傻地真的以为郑长平暗恋自己很久。
  去你的郑长平吧,这辈子,你休想哄骗我了!
  ……
  沈雪青骑车走的飞快,留下村里的人一传十,十传百。
  有人想去沈家道喜,却被拉住了。
  “你不知道啊,沈家今天好像闹矛盾了,下午吵吵了好几次,所以他们家小孙女才一溜烟跑了。”
  “这,沈家就这么让刚考上大学的孙女走了?一顿饭都不留?这也太不像话了。沈家大嫂这个气量,啧啧……”
  沈胜利从外面回来的时候,恰好听到了这些话。
  他皱着眉头,避开了村里的主干道,从小路回了家。
  一进门,他就看到自己的老妈和妹妹坐在房间里抹眼泪。
  看到沈胜利回来了,全丽华立刻跳起来拉着他哭:“胜利啊,你可回来了!你可不知道,如今你妈和你妹妹都要被沈红梅那个死丫头给欺负死了!”
  沈志国推门进来,喝住了她:“少说两句,今天这件事要不是你嘴碎,也不会闹得我们沈家成了别人眼里的笑话!”
  沈志国三言两语地给儿子说了一下大概。
  沈红樱跑到哥哥身边,叉腰告状:“哥!你可要替我做主!妈是长辈,不好和沈红梅计较。可是你和我们一起长大,你帮我揍她一顿不要紧的!”
  “瞎说什么!”沈志国嘴里这么训斥着,手上却一点动作没有。
  沈胜利没有立刻说话,反而是问全丽华:“妈,你听叔叔说,沈红梅肯定能考上临清大学是吧?”
  全丽华点点头:“对啊,怎么了?不就是个大学生么,你妹妹今年也可以!”
  沈胜利没搭理她,反而在心里盘算开来。
  临清大学,那可是北京排的上号的好学校了!
  他在外面给人开车,跟着老板一年到头走南闯北的,家里人鼠目寸光的,可不代表他也是。
  他还记得公司里招人的时候,只要是个大学生,工资就高人一等。就这样,还招不上。因为这年头,私家小企业是留不住金贵的大学生的。稍微混的好一点的大学生都进了什么银行啊,政府啊这种有前途的地方。
  沈胜利一直知道堂妹会读书,从小到哪里都是老师的香饽饽,但他也没想到自家小门小户的,居然真的能飞出来一只金凤凰!
  全丽华和沈红樱气没处撒,跟沈志国各种哭闹。
  一会儿说坚决不肯拿钱请吃饭,一会儿又说要城里找陶秀兰好好闹一通。
  沈胜利听到这里心神一震,脱口而出:“不行!你们绝对不能去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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