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节

  娄二奶奶盛怒之下,也没发现她已经被气得发病,还在怒道:“她要学哪吒,就让她学,只可惜我十月怀胎生了小姐一场,流着血拼着命把小姐生了下来,不知道小姐怎么还!”
  “娘的意思,是娴月还要把命还给你了!”带着怒意的声音从门口传来。
  众人都听得一愣,只见紧闭的门口被推了一下,外面的人只见晃动,不见开门,索性抬起一脚,直接将雕花的门扇一脚踹开。
  正午的阳光下,站在门口,风尘仆仆神色疲倦,眉目间却神采飞扬,甚至带着怒意的,不是离家出走的三小姐娄凌霜,还能是谁?
  第140章 马厩
  秦侯府的日子,向来是如同流水一般的,说流水或许都太活泼了,更像是没有出口的湖面,一片平静,就算偶尔有点微风,也掀不起一点波澜。
  如果要在皇城外找一个最像宫中的地方,就是这了。
  秦家的老仆人,要么是清河郡主从宫中带来,先太后娘娘赐下来的,讲究的是规矩井然,一天下来也没有一句多余的话,连小丫鬟也被女官们教得跟嬷嬷一样严肃。
  至于秦翊身边跟的,都是军中出来的老人,老仆人们在府中又生后代,秦翊身边的小厮,定武,定檀,安顺几个,祖父都是军伍出身,家中也都还用军中规矩,见了长辈不行跪礼的,但打起来也是特别狠,定武小时候就因为和街上的小子打架,被家里吊在树上抽。
  这样教出来的规矩,比宫中也不差,一个个沉默得像石头,又忠心得很。整日府里除了鸟雀声,什么都听不见。
  清河郡主居住的佛堂是如此,秦翊身边也是如此。
  好在他每天的日子也是固定的,早上趁天蒙蒙亮太阳没出来,先去城郊跑马,回家换了衣服,然后去衙门应个卯,反正贺云章是不在的,然后回府用早膳,上午去马厩刷马,下午也许打打马球,也许看贺南祯打打人,像姚文龙就没少挨打,昨天在马球场,因为隔壁一个球飞过来,他抓着隔壁的人要赔他溅了泥点的衣裳,别人下跪求饶还不够,正得意,马球接二连三飞过来,他挨了两下,正找人呢,回头看见贺南祯在那边马上,拿着球杆跟他摇一摇,还对他笑,也只得忍气吞声,走去一边。
  这样的事,秦翊是不参与的,他这点像清河郡主,有种骨子里的冷漠。
  贺南祯有时候管闲事,他不耐烦,直接拨马就走,贺南祯也拿他没什么办法。
  今日也是一样,秦翊从衙门回来,照例去马厩转转,看了三匹马,抓了一捧草料,在手里捻捻,这才说出他今天的第一句话:“给照夜白加一斗料豆吧,要上秋膘了。”
  “是。”小厮答道。
  秦翊继续往里面走,要看紫燕骝,忽然觉察到了什么,小厮还意识不到。
  他回头看,马厩的门口,逆着光站着个人,抱着手,笑眯眯地看着他。
  秦翊许久没说话。
  然后他回过头去朝小厮道:“紫燕骝也加半斗吧,它跑起来不看地方,腿也弱,太重了怕伤了蹄。”
  “什么嘛!”
  凌霜果然不干了,也不神气地站在那里了,气冲冲过来,先给了他一拳:“好啊,秦翊,姐姐大老远回来,你一句招呼不打,就知道喂你马厩里的马!”
  “我当然不只管我马厩里的马。”
  秦翊淡淡道,他把凌霜打量了一下,像是要问她了,又道:“乌云骓和火炭头呢……”
  凌霜气得直接给了他两拳,秦翊这才笑起来,凌霜街头小霸王的功夫在他面前确实有点不够看,秦翊顺手就把她擒住了,他向来守礼,就算凌霜和他打,也都是拆了招之后迅速拉开距离,少有像今天一样,也是马厩狭窄,两人都有种退无可退的感觉。
  “娄小姐回来干什么?”他这样问凌霜。
  凌霜的耳朵也有点发热,所以更要虚张声势。
  “你还说呢,都怪你,你想错了,我也被你绕进去了。”她气势汹汹地反问秦翊:“我为什么要走?”
  “因为这京城容不下你。”秦翊看着她眼睛答道:“因为你该去看看天地宽。”
  “我当然知道京城容不下我,我也知道我说了那番话之后,老太妃一定生气,也许会追究我的责任也不一定。但我为什么要走呢?”她反而告诉秦翊:“去年冬天,来京城的路上,我其实生了一路的气,我怪我爹娘非要回来,进入京城这个将我们女孩子称斤论两的地方,但我知道卿云和娴月需要这样一个地方。
  我也确实想过走,但这次我真的可以走了,一天就出了京畿,七天就下了江南,明明到了扬州,我却有点懵了。”
  她说:“扬州还是老样子,我从小长大的街巷在那里,店铺在那里,甚至我们住过的家也在那里。但我的家人不在那里。
  我忽然明白,其实我一直想去的地方,从来不在扬州,因为扬州没有我的家人,但也不在京城,因为我对京城也有诸多的不满意,我想要的地方,是要我自己建设出来的。”
  秦翊终于发出了疑问的“嗯?”。
  “你当然不懂了,你是架上的鹰嘛,什么都不做,就是你最大的抵抗。但我不同,我是燎原的火!”
  凌霜说得兴起,直接在马厩的槅门上一蹬,跳了上去,高高站在了废弃的石槽上,道:“你只要知道,我的家人在这,我想保护她们就行了!这是多么关键的时候?
  花信宴结束,我想看娴月和卿云找到自己想要的结果,我还要帮蔡婳找到她自己的人生,我想看探雪长大,想要和我爹娘在一起,我也想和你骑马,射箭,打马球。
  这跟她们需不需要我都没关系,因为我想要这个结果,所以我就得为这个结果努力。怎么能因为受到一点挫折,就落荒而逃呢?这不是把整个世界都让给了别人吗?”
  “所以你也不想去见天地宽?”秦翊问到。
  凌霜站在石槽上,得意地笑了。
  “什么是天地宽?秦翊,你告诉我。”她眉飞色舞地道:“你是没机会出去,等你出去了,你就会明白,你想去的从来不是什么远方,只是你周围的世界不是你想要的,所以你以为它在远方。
  其实不是的,你我都是读书的人,书上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我却觉得行万里路不如做一万件事。
  你想想,我们最在乎的真的是塞上的沙漠,江南的青山?
  不不,一千座高山,一千条河流,世上所有美景加起来,都抵不过一个娴月在我心中的重量。
  你也有你的朋友贺南祯,有你的母亲,你只是不说,但你一定在乎他们的幸福,胜过这世上所有的远方。
  我在江南做了很多事,贩了东西,赚了钱,还救了一个小女孩,你知道吗?
  我在扬州才渐渐明白,我从来不是只有嫁人和当尼姑两条路,我还可以像一个男人一样,建我自己的家!
  我可以赚钱,可以骑马,可以射箭,可以留许多房间给我的亲人和朋友,我想要在这京城建设我的家,我要赚钱,买院子置地,我要给娴月和卿云,蔡婳,甚至探雪都留房间,置产业,我还要像你们家一样培养自己的亲信,左右手,收留惠娘那样的女孩子们,我想要我周围的人都在我的帮助下得到幸福,这才是我的天地宽!”
  她说得激动时常是这样,脸上有股惊人的热烈,这让她呈现太阳般的光辉。
  她说她是燎原火,这不是自负,她其实是比那更炽热的东西,连石头也要被他点燃。
  秦翊不同,他是架上的鹰,秦家就是锁住他的架子。
  这个王朝不在的时候秦家就在,也许王朝亡了,秦家还在。
  也因为这缘故,秦家必须得做一块石头,做枯死的树,不然官家只怕不能安寝。
  所有的日子,都一眼能看到头。
  所有的问题,都早已有了答案,秦家甚至没有问题,只有缓缓流淌的时间,秦翊清楚地知道自己十年后会在哪里,二十年后又在哪里,干着什么,遇到什么。
  他不只是丰碑,也是倒下的古树,千载万载,亘古不移。
  而凌霜能点燃他。
  即使只是燃烧的错觉,也让人心神驰荡。
  但他开口就让凌霜扫兴:“那如果无法成功呢?”
  “为什么一定要成功?”凌霜反问他:“我当然有可能失败,卿云难道没可能失败吗?赵景绝对不是什么好归宿。娴月没可能失败吗?谁证明过情意能让人白头偕老?
  但她们都敢勇敢去争取自己想要的,为什么我不敢?
  我就要按我自己的想法,轰轰烈烈地活,我不嫁人,我建我自己的家,我保护我想保护的人,我不为任何人而改变。
  我要做一辈子随心所欲的娄凌霜,卿云说我带坏女孩子,不,我不要求她们做任何事,冒任何险。
  但我会一直留在这里,按我的想法活着,活成一座高塔,只要她们看见我,就会知道,世界上原来还有一条其他的路,而且也可以活得很好。你不觉得这很值得期待吗?
  秦翊,我今年才十六岁,我身体健康,头脑清醒,拥有无尽的力气,我努力十年后会是什么样子,二十年后呢?
  我对未来再也不迷茫了,因为我知道我想要怎样的未来。”
  她在石槽上畅想她的未来,秦翊笑了。
  “我懂了。”他说道。
  “而我会帮助你。”他平静地开着玩笑道:“免得你翻了白。”
  她如果要走,他当然送她走,但她执意要回来,他当然也会帮助她留下来。
  凌霜忽然反应了过来,看着秦翊。
  她的眼神忽然变得很勇敢,哪怕是娴月,也没有这样的坦诚,不像是一个女孩子看着年轻男子,而像是一个人看着一个人。
  “那天走的时候,你没给我机会问清楚。”她认真看着秦翊的眼睛问道:“秦翊,你喜欢我是吗?是男女之间的喜欢。”
  从来对万事都冷漠淡然的秦侯爷,也终于红了耳朵。
  “是。”他也坦诚答道。
  凌霜的脸也红了。
  但她很快神气地跳了下来。
  “那正好,我也喜欢你。”她十分坦荡地承认了,但很快道:“但这并不代表我要改变我的计划,你如果喜欢我,就该成就我,就像我爹成就我娘一样,你该支持我过自己的人生。
  也许有天我想和你成婚,想有个自己的孩子,也许我永远不会动这念头。
  我喜欢和你一起玩,我觉得你威武英俊,正直睿智,而且比所有人都勇敢。
  我觉得和你待在一起,哪怕是一下午不说话也有趣,我想要做的事都想和你一起做……”
  哪怕是把京城搅得天翻地覆的娄凌霜呢,说到这也有点赧然了,于是停了下来。
  但她很快理直气壮地宣布:“但这不代表我要嫁入你家中,为你生儿育女。
  我要建一个我能全权控制的家,我要我的孩子都跟随我姓,如果我喜欢一个人就要摧毁这个计划,我不愿意。”
  “我知道,我也赞同。”
  秦翊并未像当初程筠,或者这世上的任何男子一样,听到她的话就萌生退意,他的眼神明亮而坚毅,仿佛她的话并没有丝毫的惊世骇俗,而是最平实也最公平的话。
  虽然即使全世界反对,凌霜也不会因此而胆怯……
  但被人这样肯定,而且是在她心中也非常优秀的另一个人,这样肯定,凌霜还是觉得心头一热。
  原来世人飞蛾扑火般追寻的情意,是这种意思。
  是这世上有无数人,京城也有无数人,茫茫人海,庸庸众生,原本都与你无关。
  但里面有一个人,他看见了你,你也看见了他,这世界上从此有一个人是属于你的,像航船在茫茫大海上下了锚,从此这世界在你眼中都不再一样。
  何况这个人是秦翊。
  他能舞最好的剑,骑最快的马,也是整个京城,最英俊最勇敢的青年郎。
  他淡漠的神色向来如同千年的寒冰,此刻也因为凌霜而冰消雪融,拥有他,像驯服一匹最桀骜不驯的野马,光是看见他耳廓的微红,就让人心头颤抖。
  他比凌霜高,所以低头的时候尤其诚恳,马厩里灯光昏暗,凌霜坐在石槽上,闻见他衣襟上有霜雪和草木的清香,看见他黑色瞳仁的光亮得像星辰。
  “我知道。”他低声告诉凌霜:“我们可以一起建一个家,可以有你想要的扬州,竹林和杏花,也可以有我童年的树林,河流,和小时候后悔没有买下的那匹小马,可以摆江南的茶,也可以看塞北的雪,这是我们共同的家。
  我把我最幽深的秘密给你,把我最脆弱的软肋给你,你随时可以离开,也永远不会感觉在我面前没有反击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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