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节
他声音刚落下,兄妹两人就往书店里跑了。
汪步:“……”
——
半个小时后,汪步冷着脸付了一块钱,从店里拿走三本老旧杂志,温家两兄妹总算记起要回家这件事。
刚走出书店,王灵儿就看到三人的身影。
“是你们!”
王灵儿声音响起,汪步和温书赢就警觉起来,一人拎着鸡蛋和馒头,一人抱起书瞳,往一头街道跑去。
温书赢记得这个女生,因为她之前报警抓他,所以他第一反应就是跑。
王灵儿无声叹息,果然,她把对方吓坏了。
一个月前那对兄妹还很狼狈,衣着褴褛,脸上身上都是脏兮兮的,但是现在一看,他们似乎没有那么潦倒了,小女娃的脸上干干净净的,眼神清亮而澄澈,可以看得出五官的精致感。
王灵儿看着他们的身影消失,走进书店问了一下。
书店老板是个白胡子老爷爷,他想了想回道,“那三个小孩儿啊,他们来了半个多小时,我还想着他们看起来那么可怜,要是真偷东西我也随他们去,结果他们花了一块钱,买下了三本杂志,我瞧着他们挺良善的,不是什么地痞流氓。”
王灵儿有些惊讶,不过却想起温书赢抱着的那个小女娃好像怀里的确抱着杂志。
她一向多愁善感,走出书店后每每想起那画面,再加上书店老板的描述,她就觉得颇为感动。
她高一开始就固定给报社写稿,所以此时此刻,她脑中已经有稿子成形。
这边竹棚里,温书赢在做饭,汪步在旁边帮忙,书瞳抱着杂志安静地看。
温书赢一开始以为妹妹又在发呆,听到书页翻动的声音,他惊诧地回头看一眼。
汪步也低声问,“你不是说,瞳瞳脑子撞坏了?”
他看好像不是这么一回事啊。
她看起来是很迟钝沉默,但是也老成了很多,不再哭闹。
温书赢摇头,将切好的辣椒倒进锅里,跟肉一起炒。
汪步看着爆香的小锅,也没想那么多了。
书瞳闻到香味,轻咳了两声,抬头看过去。
记忆里,兄妹两人都是跟着妈妈过着漂泊的日子,妈妈不能准点回家,都是温书赢做饭。
馒头,青菜汤,辣椒炒肉,这是三人第一餐比较正常的晚饭。
最后书·小饭桶·瞳用馒头刮在铝制小盘上,将菜汁全数刮走,再将馒头塞在小嘴里。
汪步和温书赢看着她鼓起的腮帮和生动的葡萄眼,难得都笑喷了。
书瞳也不要什么面子,她是真的很饿。
寒秋的夜晚来得也比较快,外面忽然下起了雨,幸好竹棚加固修补过,否则今晚肯定睡不好。
书瞳平时捡破烂也攒到了两块钱,因为都是一分一毛这样的零钱,所以她有着厚厚的一沓,被她藏在一个零食袋里,再收在小包包。
每天晚上睡觉之前,她一边听着温书赢念书,一边数钱,俨然一个小财迷的样子。
与此同时,温书赢也发现妹妹的并不是傻了,还有可能是个天才。
因为她已经会看书念字,甚至还会写诗。
青涩的,天马行空的文字,却让人惊艳。
他试着将她随口讲的故事写下来,更为震惊。
汪步虽然什么也不懂,但是却指着那本儿童文学杂志说,“投稿试试?”
汪步也在学认字,但是程度远比不上书瞳,他听温书赢念过这本杂志,也听过书瞳讲的故事,他觉得书瞳说的比杂志上好。
“我妹妹,是个天才。”温书赢低声说道。
“呼呼……”
小床上传来妹妹打呼的声音,她这两天吹了风,有点感冒,鼻泡都吹了起来。
汪步:“哦,天才吹鼻泡了。”
温书赢:“……”
汪步递来一张草纸,温书赢接过来,帮书瞳擦拭鼻子,将厚重的被子给她盖上,心里也有了决定。
——
温书赢以“瞳瞳”的笔名寄出了两封稿件,还跟书瞳也说了。
这完全符合书瞳的本意,她正愁着要怎么跟他解释自己给报社投稿的事情呢。
半个月后,书瞳收到了三个报社回信,每封回信里是中稿通知,还附带着稿费。
八零年代是文学发展的繁荣时代,但是步入如今的九零年代后,物价在上涨,而稿费显得就偏低了。
更何况书瞳只是写的是诗歌,最短的三行,最长的也就八行,所以收到的稿费合起来只有二十块钱。
但是这二十块,对于她来说,也是一笔巨款,她也不用心疼花出去的邮票钱了。
当天晚上,书瞳将信封和钱交给哥哥,一句轻飘飘的“小胖子帮我寄的,我不知道吖”就解释了过去。
书瞳裹着小被子呼呼大睡的时候,温书赢和汪步凑在小桌子前,将那二十块钱数了有数,直到深夜,两人才惴惴不安地睡过去。
这天过后,温书赢也天天守在工地的邮箱前等。
温书赢投稿写了这里的地址。
杂志社的审稿比较严格,回应也慢。
天气越来越冷,初雪过后,温书赢陆续拿回几封信件,稿件全部被录用。
温书赢当初填的是妈妈的银行账号,随着杂志附送来的是汇款单。
汪步打扮成熟,去银行将全部钱提出来,360元,如同一块热烘烘的石头坠在他口袋里。
远远地,他看着对面街道上等着他的两人,心里想着,如果他拿着钱跑了,那两兄妹是绝对找不到他的。
第58章 九零年代笨蛋美人04
“拿到了。”汪步走回两兄妹面前,声音压低,“留在银行里不好?”
温书赢神情有些复杂,摇了一摇头,只说了句,“我怕账号会被注销。”
其实他是怕了,妈妈病逝在家里,随后是一行奇怪的人来抓他和妹妹。
他带着妹妹跑了,再回去看时,那个家已经被烧毁。
他察觉到危险,就一直带着妹妹到处走。
“你们就不怕我拿了钱跑路?”汪步还是问出了自己的疑惑。
他声音刚落下,兄妹两人忽的停下脚步,默契地一同看向他,分明是才想到有这个可能性。
下一秒,书瞳默默握住了汪步的手。
温书赢也一把扣住他另一只手腕。
汪步:“……你们什么意思?”
温书赢:“怕你跑路。”
汪步:“……”我他妈,现在才反应过来是不是太晚了?
他要是想跑早就跑了!
“嗤。”他扫了一眼自己双手,拖着两人往前走,凶巴巴地说道,“我今晚要吃肉。”
书瞳一听到“肉”字就不淡定了,连忙问,“吃什么肉?”
汪步低眸瞥她,“就知道吃。”
书瞳:“是我赚的钱……”
汪步:“……”我他妈。
温书赢憋了憋笑,出声道,“吃红烧肉,我们去饭店。”
书瞳咽了咽喉咙,“好耶。”
她记忆里,还从来没有和哥哥去饭店吃过饭,但是今天他们可以放肆一下!
三人走到路口,为了节省时间,他们坐上了巴士。
后面站了几个正江中学的学生,他们在看到汪步时,就交头接耳说了几句话,随后其中一个男生指着汪步高声开口,“那是个小扒手,他旁边两个是乞丐,大家可要小心了!“
男生的话,让车厢所有人骚动起来,看向汪步三人的目光变得鄙夷和厌恶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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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让他们下去吧!”
汪步死死低头,拳头紧握,书瞳拉了拉他的手腕,另一手拽着哥哥,抬头看了一圈纷纷躲开他们的乘客。
这边司机也回头,不得已开口驱赶,“喂,你们三个,下去吧。”
温书赢怕惹事,准备下车,却被妹妹扯了一下。
书瞳疑惑地看着他问,“哥哥,乞丐给了钱都不能坐巴士吗?那我不当乞丐行不行?”
她这个年纪,说出来的话都是奶声奶气的,加上她那张极具欺骗性的洋娃娃一般脸蛋,实在让人难以讨厌。
大家听了她的话,果然都沉默了一下,这三个小孩而穿着的打扮都是破破烂烂的,俨然是捡来的棉服,但是他们洗刷得很干净,身上也没有臭味,又区别于大街上流浪的乞丐。
最重要的是,他们的长相真的很讨喜,特别是那个小奶娃,头顶上的小揪揪一晃一晃的,毛茸茸的碎发为她增添了几分可爱和娇俏。
要不是家里出问题,又有谁愿意去当乞丐呢,面前的还是未成年的小孩儿呢……也不知道他们到底经历了些什么,可怜呀……
因为书瞳的那句话,旁边的乘客脑补了很多,最后也都挥了挥手,不再介意。
“可是他们在商场偷过东西,我亲眼看到的!”一个学生仍旧不死心,指着他们就喊。
汪步眼里露出戾光,“我没有在商场偷过东西,他们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