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节

  据他自己说,他原先就在小庸河一带走访过许多染坊了,看过的布料也有很多,倒不是没有满意的,但价钱上却总也谈不拢。
  那为什么找上白鹭染坊呢?
  佘炳富笑眯眯道:“商人逐利,程东家呀,老朽我说句实诚话。便是听闻白鹭染坊新入行,因此这才想来试问一番,倘或是能做成这一笔生意,白鹭染坊能让利几何呀?”
  这是欺生吗?
  倒也不算,毕竟人家说得这么直白,反倒显得真诚可爱,不讨人嫌。
  更何况,商人逐利,这就是一句实话。有便宜谁不乐意占呢?
  牛文心中已经倾向于要让利了,毕竟白鹭染坊已经新开张这么多天了,却连一单生意都没做过,那么多张嘴等着吃饭,牛文心里急啊。
  但是程灵就在这里,牛文做不得主,他只能强忍着使眼色的冲动。
  只见程灵慢悠悠笑道:“染坊内如今库存的布料共有八十三匹,每一匹都有市价,佘翁想要让利,在下可以做主,在市价的基础上总让利一成半。佘翁以为如何?”
  佘炳富就皱眉,道:“总共只有八十三匹?这……未免有些太少了。”
  他可是一来就摆开了身份,是山阳郡来的大客商!
  山阳郡离庸州足有千里之遥,像他这种远道而来的客商,只要下订单就没有小打小闹的道理。
  不然,带的货物要是太少了,还不够来回一趟的折腾呢。
  牛文顿时更急了,是啊,佘炳富可是大客商,这大客户要是就这么跑了,那得多叫人心痛。
  他再顾不得程灵在场,连忙说:“佘翁莫急,咱们这里是染坊,您要多少布料?咱们随时可以再染制的!”
  佘炳富看一眼程灵,程灵没有说什么,但也算是默认了牛文的话。
  佘炳富便道:“哦,那十日之内,五百匹可是能有?”
  五百匹!
  牛文又心动又心慌,咂吧了下口水,赶紧说:“这……”他的目光又连忙溜向程灵,这下子倒是心慌占了上风了。
  娘咧,五百匹布啊,那得是多少钱?他老牛算不过来了啊!
  想他原先不过是大字不识一箩筐的粗人苦力,结果跟着东家,不但漂过洋,过过海,如今还识起了字,拿起了算盘,人模狗样地当起了掌柜……
  他、他、他……怎么就飘了呢?
  这种生意,是他能谈的吗?
  程灵将牛文的表情变化看在眼里,照此看来,牛文虽然有几分机灵,识字算数也比其他同伴们略快些,但终究还有太多不足。
  但程灵没有表现出来,她反而是鼓励般冲着牛文微微一点头,才又对佘炳富道:“佘翁,十日之内,五百匹布我们是染不出来的。不论哪种布,都不成。”
  佘炳富:……
  一团和气的笑脸上都有了片刻僵硬,程灵的回答未免太干脆了些。商场上,这么干脆真的好吗?五百匹布的订单,她不打算争取?
  佘炳富顿时一叹:“程东家呀,你这……唉!十日之内,五百匹布都无法染制,你这染坊……莫怪老朽说,老朽是当真为你着急啊!”
  说完,他一副仿佛无话可说的样子,对着程灵拱了拱手,便转身要走。
  牛文急得不行,想要喊他留步,又不敢再擅自出言,只得赶紧又将目光投向程灵。
  却见程灵平平静静地站在那里,竟是半点也不着急。
  佘炳富都走出好几步了,程灵硬是不留人,直到佘炳富走到了铺子的门口,眼看就要走出去了,程灵才终于出声。
  她道:“佘翁,五百匹布虽然难以十日内染出,但如今库存的八十匹布,我可以再让半成。一共让利两成,佘翁当真不要吗?”
  佘炳富转头,脸上顿时又堆满了笑。
  最后,程灵以六十两银子的总价将库存的八十匹布卖了出去。
  她虽是让了两成利,但能一次性将原来的库存清出去,对于染坊的发展而言,也算是一个良性循环了。
  佘炳富笑眯眯地留了自己的地址给程灵,并与她约好,三日之内程灵若是改了主意,想要那一笔五百匹布的大订单,随时都可以到他的住处来寻他。
  又说:“程东家年少有为,老朽我也就是多嘴一句,以你之能,委实是该锐意进取啊!”
  说着,又轻轻摇了摇头,仿佛是为程灵的“胆小”而感到惋惜。
  佘炳富走后,牛文急忙对程灵说:“东家,咱们加把劲,十日内真的染不出五百匹布吗?”
  程灵摆摆手,却吩咐洪广义:“去后面告诉吴耘一声,叫他带几个人,亲自去佘炳富住处四周好生盯一盯。”
  洪广义一惊道:“郎君,这个人可是有什么问题?”
  程灵道:“不好说,但总归小心无大错。咱们做生意,总之首先务必要记住一个原则,有多大量做多大事。不贪便宜不躁进,自然无惧任何陷阱。”
  这句话既是敲打也是提点,洪广义倒还好,牛文却瞬间就在后背出了一片冷汗。先前浮躁的内心,此时亦不由得生出凛然。
  程灵不知道的是,佘炳富在离开以后,首先就对自己的长随说了一句:“这个姓程的少年,不是懦弱便是城府极深,原先的计划只怕是要行不通了。”
  长随忙道:“那戴家那边,咱们怎么交代?”
  佘炳富久久沉默,却不言语。
  第175章 要么不做,要做就做头一份
  程灵将手下的人都安排好后,又去了一趟船上。
  这一次她不但给船上留守的人带了足够的补充物资,还反过来又从程二妮手上收走了大量的成品头花。
  程二妮再次给了程灵一个不小的惊喜,她不但带着自己的簪花队做了不少款式鲜亮的头花出来,还少少地尝试着制作了一批随身小挎包。
  没错,就是挎包。
  程灵向来喜欢带挎包,她的挎包是现代产物,帆布材质,看着朴素不起眼,其实挺能装。
  穆三娘和两个姐姐见她的挎包使用方便,后来就以她的挎包为模板,也纷纷给自己做起了挎包。
  不过,那个时候她们的挎包都以“朴素”、“能装”这两个要点为标准,做出来以后方便是方便,好看也是真的不好看。
  这一次,程二妮做的小挎包却不同。
  小挎包的个头都不大,摸约只有两个巴掌大小。
  每一个的配色却都很明亮独特,最独特的是,这些挎包在外观上不似寻常的荷包那般,以绣花为主要装饰——
  程二妮独出心裁,将立体的纱花钉在挎包上!
  钉纱花,既美观独特,又方便上手,说实话,这比绣花门槛低,做起来也简单省时许多。
  最重要的还是,在如今这个时代,这样款式的挎包,当真是独创性的头一份。
  当程灵从程二妮手上,接过那一只只小巧可爱的挎包翻看时,哪怕是以她现代的眼光,都有种怦然心动,爱不释手的感觉。
  虽说女扮男装成了习惯,但程灵骨子里也是具备女性审美的。
  程二妮的纱花小挎包兼具了美观和实用,比起只能栓在腰带上的那种小荷包可好使太多了,这种纱花的造型,跟如今的女装搭配也并不突兀。
  程灵看了一遍之后,却对程二妮说:“二姐,这一批的头花和簪子,我如今就可以叫销售队的兄弟们拿出去,试水卖上几轮,但这些挎包,我的建议是,先不卖。”
  程二妮顿生忐忑,忙问:“为什么?灵哥儿,是我做得不好吗?”
  “当然不是。”程灵笑起来道,“恰恰相反,这些挎包,二姐你是做得太好啦。唯独可惜的是,挎包的造型简单明了,有手艺的,稍稍多看几眼,便极容易仿制。”
  这一说,程二妮先是一愣,紧接着她的眉毛皱了起来:“仿制?什么人要仿制我的挎包?好不要脸!我是那么好仿的吗?”
  眉毛一皱,柳眉一竖,程二妮脸上居然显出几分煞气。
  这跟从前那个光只会咋咋呼呼的程二妮相比起来,可是大有不同了。
  程灵看在眼里,心中暗想:这一路走来,在旁人未曾注意时,二姐其实也在默默成长呢。
  至少,她的胆气和自信,已经与当初那个狼狈的逃荒少女大不相同了。
  程灵拿着一个挎包在手上,轻轻抚摸上面精美的纱花,笑道:“精髓难仿,但若只是依样画葫芦,便是做得粗糙些,也不愁没有销路。”
  程大妮就在旁边,一直默默听着她们谈话,这时终于插话道:“灵哥儿,你有法子避免是不是?”
  程二妮连忙盯住程灵。
  “也不能算避免。”程灵并不卖关子,当即直言道,“二姐的这一批挎包,精美虽然已经达到,然而贵重却有不足。我的意思是,我有一批小米珠……”
  程二妮张着口,眼睛瞪大,隐隐有些猜到程灵要说什么了。
  她的心脏噗通噗通着,只见程灵从自己的挎包里掏出一把白生生,光莹莹的小珠子。
  程二妮再也控制不住了,惊叫:“这、这是珍珠!是珍珠对吗?”
  她扑到程灵面前,几乎是来捉程灵的手。
  然而双手伸到半途,程二妮自己却先怯了,她便维持着虚虚捧手的姿势,声音颤抖道:“灵哥儿,我、我没有看错吧,这真的是珍珠?”
  珍珠之珍贵,在程二妮的概念里,那就是遥不可及的宝贝!
  而如今,程灵手上居然随意捧着一把。
  程灵道:“这是小米珠,虽然也算是珍珠,但单颗的价值并不高。”
  她当初从海龙帮左元峰那里采集出了一斛东海极光珍珠,其中主珠有二十四颗,被她卖掉了六颗,剩下的除了一颗极为珍贵的金珠,就全是小米珠。
  小米珠一般论斤卖,照庸州这边的市价,大约五十两一斤。
  珍珠这个东西就是这样,大一分、小一分,价值都是天差地别。
  这种论斤卖的珍珠在程灵眼里不值钱,可在程二妮眼中,却已经与珍宝无异。
  她咽了咽口水,大着胆子猜测道:“灵哥儿,你,你的意思……不会是让我将这些珍珠,也缝到挎包上吧?”
  程灵将手上的这把珍珠放到程二妮手上,程二妮哆哆嗦嗦地连忙接住。
  “二姐猜中了,这一把是奖品!”程灵笑盈盈地,还对程二妮眨眨眼。
  程二妮:……
  她这一次没有惊叫,她欢喜得几乎失声了!
  一直到程灵离开追月号,许久以后,程二妮都还捧着那把珍珠,傻愣愣地站在那里,对着程大妮嘿嘿笑。
  程灵的话犹然回荡在她耳边:
  “二姐,这种容易被仿造的东西,咱们要么不做,要么就做最有标志性的头一份!从一开始就大量囤货,既要量大,也要做精品!”
  “当你永远有新款,永远走在仿造者的前头,打出你的字号,你就是这一类产品的风向标,到那时,才当真是不怕被人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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