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节

  朱襄看着虞信,突然笑了起来:“我听说过你,虞卿,你以对朋友忠诚闻名,连赵国上卿之位都能舍弃。可是啊,你的朋友魏齐几乎将范雎活活打死。你憎恶范雎逼杀魏齐,那范雎就不该憎恶魏齐吗?你只在乎朋友的命,而不在乎朋友杀了多少无辜人的命。在你的眼中,人的命确实是不同的,所以你不能理解我,你不能理解我啊,哈哈哈!”
  虞信听朱襄折辱魏齐,愤怒地拔出剑。
  他的剑被一个年轻人挡下。
  虞信怒目:“你是谁!他辱我友人,我要杀了他!”
  年轻人摘下遮雪的斗笠,脸上还有疾驰而来时沁出的汗珠。
  “雁门将李牧。”李牧旋步,用身体挡在囚车前方,“朱襄是我友人,你若杀他,我就杀你。”
  李牧在得知朱襄主动出使长平时,就不断派人向赵王写信,希望回邯郸,护送朱襄去长平。
  赵王根本不认识李牧这个年轻将领,直接置之不理。
  李牧又以探亲为借口,请示,时隔几月,终于暂时卸职离开雁门郡。
  朱襄回到邯郸后遇到了许多骚扰,李牧担心别人用自己的卸职攻击朱襄,便住在廉颇家,想等风波平静一些之后再看望朱襄。
  当廉颇得知朱襄被抓时,李牧骑着快马赶来,正好遇到虞信拔剑。
  “虞信!你朋友魏齐试图冤杀范雎,你也要冤杀朱襄。”廉颇大步跨来,“你们还真是友人,奸邪小人的嘴脸真是一模一样!”
  廉颇也拔出剑,怒斥道:“来啊!你拔剑啊!看是你的剑更快,看是我的剑更快!”
  廉颇久经沙场,气势惊人。
  虞信不由倒退几步,被廉颇的怒斥吓得手脚发软。
  “虞信,我虽护着魏齐,但也对秦王坦言,魏齐差点冤杀范雎确实不对,只是因为他是我的友人,所以我要护着他。魏齐自己也悔不当初。”平原君赵胜上前一步道,“正因我二人是魏齐的友人,才更应以魏齐为镜,端正自身行为。我言尽于此。”
  平原君赵胜一挥袖,让人打开囚车,将自己外袍脱下,披在了朱襄身上,扶着朱襄进入牢狱。
  虞信不敢置信地呆立在雪中。
  言尽于此,也是友尽于此。
  平原君因为朱襄与他决裂了?
  囚车停了下来,国人们悄悄地围了上来。
  一位老者拄着拐杖颤巍巍走来,问道:“囚车中的真的是朱襄公吗?救回十五万赵人的朱襄公?”
  战国时代也是尊老的,老人见到国君可以不下跪。这一位老人从穿着来看,也是士子中的一员。所以他代替身后的国人前来询问。
  虞信看着那个老人,不知道为何,说不出话来。
  “是,是朱襄公。”一位护卫大声道,“朱襄公是被冤枉的。但即使朱襄公真的杀了赵括,赵括不该杀吗?”
  官员没说话,护卫说话了,这是违背了律令。何况,他是讽刺贵族,说赵括该杀。
  所以那位护卫说完后,拔出了剑:“我父我弟皆被朱襄公救回,只有我因驻守邯郸,未去长平。我押送朱襄公的囚车,无颜再见父兄。”
  说完,护卫将剑横放在脖颈处。
  燕赵多慷慨悲歌之士。
  这“士”不是士人,而是义士。
  一个不知姓名的护卫,护送囚车的过程中一直不声不响,突然大声地告诉众人,囚车中的是被冤枉的朱襄公,然后突然就要拔剑自刎了。
  这一切快得就像是一场虚幻的梦。
  血流了出来,但不是护卫的血。
  一个赵人突然冲出来,道:“你没听朱襄公刚才说的话吗?朱襄公把我们的命当命,他才会去学种地,他才会去长平。他连冤枉他的人都不愿意杀掉,如果你死在这里,朱襄公会难过。”
  他挡住了那位护卫的剑后,握紧满是鲜血的手,对虞信抱拳:“我是赵人伯夫,赵括是我杀的,所有从赵国回来的人都能证明。请拿我的脑袋向赵王复命。”
  “伯夫,你不是留在了长平吗!”一个赵人挤进了人群,“为什么你要回来!”
  “我听闻邯郸有人传朱襄公杀了赵括的谣言后,就悄悄回来了。”伯夫看见昔日同袍,脸上露出笑容,“赵括是我杀的,他给马吃粮草,我们为了不饿死只能吃在战场上死掉的同袍的肉。好不容易找到了廉公留下的土豆,能够果腹了,他却要毁掉土豆,还说回邯郸后要杀掉教我们种土豆的朱襄公。”
  伯父嗤笑了一声,道:“我不知道赵括那个疯子在想什么,我只知道,他该死!”
  那赵兵咬紧牙关,喉咙里发出“赫赫”的气,就像是遇到了什么非常恐怖的事。
  他身体颤抖,颤抖得越来越厉害,拳头也攥得越来越紧。
  “是,赵括,该死!”他从牙缝里挤出来这几个字,然后使劲挥舞着拳头,满脸赤红,“赵括该死!赵括该死!我也有份,我也杀了赵括!”
  他其实没有参与杀赵括的事,但他走到伯夫前面,狠狠拍着胸脯道:“拿着我的脑袋去见赵王,赵括是我杀的!他该死!”
  “我也有份。”又一个赵兵走了出来,“我也杀了赵括!”
  赵王征召赵国各地男丁前往长平。住在邯郸的长平赵兵不多,因为他们大多都要镇守邯郸。而现在回到邯郸城的长平赵兵,在这短短的时间,在朱襄刚进入牢狱的时候,都赶来了。
  “就是我杀的赵括怎么了?!有粮食有马肉,他非要我们去吃土!吃人肉!难道他不该死!”
  “迫害救了十五万赵人的朱襄公,厚待葬送四十万赵人的赵括,王昏庸无道!”
  “我的脑袋你拿走,把朱襄公放出来!”
  “奸邪小人!你迫害朱襄公,你祖祖辈辈都会蒙羞!子子孙孙都会受人唾弃!”
  “啊呸!”问话的老人突然朝着虞信的脸吐了一口唾沫,然后倚靠着拐杖,坐到了雪地上。
  他破口大骂:“来啊,用你的剑杀了尔翁!尔翁的血会引来豺狼,吞吃奸邪小人的脏腑和魂魄!”
  “朱襄公冤枉啊!”
  “把朱襄公放出来!”
  “放出来!”
  围观众人的情绪被调动起来,他们攥紧了拳头,把要赴死的长平赵兵护在身后,对着虞信愤怒地呐喊。
  声音传到了牢狱中,朱襄茫然回头。
  赵胜也停下了脚步,他隐约听到了有人喊“赵括该死”,喊“朱襄公冤枉”。
  “呵,我等的君上是不是想要成为继周厉王之后的赵厉王?”廉颇抱着手臂讥笑道,“赵王要派人镇压愤怒的国人吗?可他能派出的兵卒,都是国人。他是要让护卫去杀他们自己的亲朋好友吗?”
  赵胜身形摇摇欲坠,他悲哀道:“我就知道,一定会这样。”
  朱襄深呼吸,转身。
  “朱襄,他们活该,你管他们做什么!”蔺相如怒斥道。
  朱襄道:“活该的是昏庸的赵王,不是这些为我申冤的民众。我不劝他们离开,真的等赵王命令他们的亲朋好友来杀他们吗?”
  说完,他往牢狱外走去。
  跟随的护卫没有一个人拦他。
  “阿父,朱襄就是这样的人,别生气了。”蔺贽帮气得直跺脚的蔺相如拍背顺气。
  他知道自己阿父肯定在想,如果门口真的出现了流血冲突,赵王肯定会立刻释放朱襄。
  但朱襄又怎么会容忍他救回来的人为了他去死呢?若朱襄是这样的人,门外的人就不会聚集起来,为了朱襄赴死。
  赵胜没有出去。他一屁股跌坐在地上,不顾形象地嚎啕大哭。
  “赵国这是要亡了吗?赵国这是要亡了吗!”赵胜哭骂道,“赵丹!你是要让赵国灭亡吗!”
  廉颇拍了拍李牧的肩膀:“走,我们也出去,别让朱襄被人伤了。”
  李牧握紧手中的剑,眉眼间充溢着痛苦。
  他家世代在雁门郡为将,镇守长城抵御蛮夷,对赵国的感情毋庸置疑。
  可遇到这样的赵王,他们这些“剑”真的守住赵国吗?
  “走吧,走一步是一步。”廉颇脚步坚定地往外走去。
  李牧低着头跟上。
  朱襄走出了牢狱大门,对着一看见他就安静下来的民众道:“你们若为我死了,就是我害死你们,是我杀的你们!我只想救人,不想杀人,请回吧!不要玷污了我的追求!”
  “朱襄公!”伯夫挤过来跪下,“赵括是我杀的,不能让朱襄公为我蒙冤!”
  朱襄手被捆在身前,无法将伯夫扶起来,只能与伯夫对着正坐在雪地中:“不,赵括是战死。马服子如果不是死在与秦军的对垒冲锋中,而是死在虐待兵卒的哗变中,死在为了救回赵国降卒的我的手中,那多侮辱马服君的名望啊。”
  “是。”一个老妇人在仆人的搀扶下,终于挤了过来,“若我儿赵括是死在战场上,他就是死在秦人手中;若他不是死在秦人手中,他就是死在他自己手中。除了秦人和他自己,任何人都不该为他的死负责。老妪是赵括亲母,替不肖子向朱襄公赔罪。”
  朱襄摇头:“你已经尽了劝说之责。即便是亲生父母,也不该无限度地为儿孙承担过错。”
  朱襄站起来,道:“我进去了,你们都回去吧。赵王会还我清白,我会安然无恙,请你们相信我。伯夫,你也不可为我寻死。”
  确实是伯夫砍下了赵括的脑袋,但现在长平赵兵都争相承认是自己杀了赵括,赵王应该也不会去抓伯夫顶罪了。
  如果赵王想抓人顶罪,早就找了一个死囚冒充杀掉赵括的赵兵;如果赵王想平息此事,他会强势下令,赵括为秦兵所杀,死在战场,死得其所,至少在生命最后关头没有玷污其父马服君的荣耀。
  别人能借着马服君的声望逼迫赵王惩处杀掉赵括的人,赵王也能利用马服君的声望让这些人闭嘴。
  可是赵王没有这么做。
  朱襄对着人群不断弯腰道谢,然后重新走回了牢狱。
  廉颇道:“都回去吧。你们的朱襄公就是如此看重你们的命,你们中无论谁死了,他都会难过万分。所以爱戴他,就不要令他难过。”
  廉颇对着人群拱手,然后和李牧一同护送朱襄回牢狱。
  人群们久久伫立在牢狱前,没有再喧闹,但也没有离开。
  雪覆盖了他们的头顶和肩膀,远远看去,他们就像是不会动的雕像。
  虞信抹掉了脸上的唾沫。他看了一眼牢狱门,没有走进去,而是转身去了王宫。
  他需要将此事告知赵王。事情脱离他们的控制了,朱襄这样的声望,是放是杀都会影响赵人士气。
  虞信很迷茫,他自诩才华聪慧不输曾经的蔺相如,但他现在真的不知道该如何做了。
  当大雪将整个邯郸城覆盖时,牢狱外的人终于散去,赵王也已经知道了这件事。
  赵王慌张道:“这可如何是好?这可如何是好?为何会有如此多的人为朱襄聚集?难道朱襄真的是秦人的奸细,秦人派他们来的?”
  一直坚信不该重用朱襄的虞信听到赵王的话都愣住了。
  他抬起头,端详赵王的神色。
  赵王的神情除了慌张,还有愤怒和厌恶。
  看到赵王的神情,虞信终于明白了一件事。
  赵王支持他,并非相信他的话。正好相反,或许赵王是知道朱襄真的立下了很大的功劳,在赵国拥有很高的声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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