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节

  骨斯特说:“已经问过那边了,他们的情况更离奇,启动传送门后涌出来的是岩浆!”
  难道传送门出了问题?毕竟传送符文和术式都是从来源不明的魔法书上得来的,首都传送门又是用残骸拼接起来的,出了故障似乎也不稀奇……
  洛林走到门前,按住门柱,向它注入魔力,试图启动传送门。
  蓝色的漩涡浮现在门框内,可紧接着,一股冰冷刺骨的海水“哗”地涌了进来!
  狼人们纷纷降低身体重心,双臂交叉在面前,抵挡住海水的冲击。可史莱姆们就没那么幸运了。几只小果冻嘤嘤叫着被海水冲得七零八落。
  同时,一些相貌丑陋得像是和邪神有什么亲缘关系的深海鱼也随着海水游了进来。这证明传送门另一边的确是海底。
  洛林急忙关闭传送门。汹涌的海水总算截停了。
  他自己也湿了一身,只能无言地拧干头发上的水。
  刚刚注入魔力的时候,他明显觉察到一丝不属于地下城的魔力波动的干扰。就好像一支训练有素的交响乐团中,混进了一个吹着走调卡祖笛的乐手。
  有人在干扰传送魔法!
  普通的传送术很难被干扰,但两座传送门之间是由魔力链接的,这种链接类似于无线电波,必须在相同的频段才能接受到。刻意用魔力去干扰链接也是做得到的。
  世界上有能力做到这一点的人凤毛麟角。考虑到最近洛林的所作所为,幕后黑手的身份也呼之欲出了。
  “是法师塔。”洛林面色阴沉,“而且不是普通学徒,他们没这个实力。至少也是大法师以上的人物。”
  “一定是因为梅耶他们的缘故,法师塔来报复您了!”骨斯特惴惴不安道。
  “没想到这么快就来了。还以为他们走流程就要走一个月呢……”洛林眯起眼睛,猩红的光芒从瞳仁中迸射而出。“如果他们以为这样就能打击到我,那可就大错特错了。”
  没关系,他还有很长时间。他们的账可以慢慢算。
  当务之急是先恢复诺雷利亚和首都之间的物流渠道。
  现在传送门遭到干扰,铁路公司又被童趣乐买通了。其他运输方式不是成本太高就是速度太慢。
  魔力石板是体积小、重量轻、单位价值高的货物,如果要追求运输速度,其实还有比铁路更佳的选择。
  “要是能有空运就好了……”洛林转向骨斯特,“这个地方有飞机或者齐柏林飞艇吗?”
  “什么?”骨斯特愣住。
  “就是能飞行的机械。”
  “噢,那是被禁止的!”骨斯特说,“教会禁止发明和使用飞行机械,他们认为那是对神的亵渎。虽说现在教会的影响力大不如前了,但还是没人敢冒大不韪。如果有人急着赶路,一般会花钱雇魔法师骑扫帚带他去。当然,魔法师也要价不菲,而且近些年来越发不跟普通人做生意了。”
  “也就是说,用魔法飞可以,用机械就不行?这是什么离谱的规定?”
  “我想那是因为教会不敢招惹魔法师,但对于普通人他们就能大胆地重拳出击了。”
  “……行叭。那幽暗地宫有会飞行的魔物吗?”
  “塞拉斯和塞丽娜就会飞。”骨斯特说,“还有蝙蝠怪和石像鬼。另外有些魔物会使用悬浮魔法。如果能弄到飞天扫帚或飞毯,我想魔物们也应该能骑。”
  嗯,会飞是会飞,可惜无法携带太多东西。洛林实在无法想象塞丽娜和塞拉斯用力拍打着小翅膀,手里拎着满满一大包快递的场面,或者女装骨斯特背着包裹侧坐在扫帚上,长裙翩翩飞舞的场面。
  如果有什么载重量更大、飞行速度更快的魔物就好了。
  洛林灵光一闪。
  说到飞行魔物,在各种奇幻小说和游戏里,最为典型的不就是——
  “这个世界是有龙的,对吧?”洛林缓慢地问道,“如果用龙来运货,问题不就都解决了?”
  骨斯特惊恐万状地倒退数步。
  “您疯了吗?——啊,请恕我无礼,洛林大人,但我说的是实话!龙是所有魔法生物中最高等的一种,不仅魔力超群,而且性情孤高傲慢,通常不会臣服于某个地下城,更不用说像邮差一样运送东西了!”
  “以前从没有人试过对吧?”
  洛林打了个响指,觐见大厅中的积水霎时间不翼而飞。每个人身上又恢复了干燥状态。同时,他办公室中的地图凭空出现在了手中。
  他展开地图,仔细查看首都和诺雷利亚之间的铁路,“我记得最近有两条龙苏醒了,一条红龙,一条蓝龙。位置好像是在……”
  骨斯特捂住胸口,一副心脏病快要发作的样子。
  “洛林大人,那太疯狂了!您不记得在去首都的路上,火车是怎么因为龙的苏醒而晚点的吗?我生前还写过一首关于那两头龙的诗歌《红与蓝的绝响》……”
  “我知道。”洛林无奈地说,“去首都的路上你念叨好久了。那两条龙是宿敌对吧?”
  “既然您知道,那为什么还要冒险?”骨斯特喊道。
  洛林耸耸肩:“我要试试劝服它们。”
  骨斯特的下颌骨快要掉到地上了。“您要怎么劝服两条龙为您工作?”
  洛林在地图上做好标记,然后将它卷起来,朝骨斯特微微一笑。
  “嗯,用成为比尔·盖茨女婿的方法。”
  第51章 如何成为比尔·盖茨的女婿
  红龙焚烽一口吞下一只绵羊,郁闷地打了个饱嗝,喷出一小簇火焰,点燃了附近的一棵小灌木丛。
  它的郁闷不是绵羊的错——绵羊很美味,最近的人类好像新发明了某种养殖技术,让牲畜变得更为肥美。这是人类为数不多的用处之一。
  不,绵羊很好,那凄惨的叫声也很动听,抓着绵羊飞走时牧人那撕心裂肺的呼唤更是让焚烽如听仙乐耳暂明。虽然牧人叫着“洗干净脖子等着吧你这只红色大蜥蜴!霍恩伯里元帅会带着‘全自动多管旋转式机关枪’来给你好看的!”,但这并未让焚烽心情糟糕。相反,它还十分期待和“全自动多管旋转式机关枪”一较高下。
  焚烽之所以郁闷,不是因为羊,也不是因为人,而是因为它的邻居兼一生之敌,蓝龙烈雷。
  焚烽和烈雷是这座大陆硕果仅存的龙之一(其他的都在勇者时代被讨伐得差不多了)。它们年纪相仿,前后不过差了几十岁,活跃的时间也差不多,这让它们俩成为争夺同一块地盘的竞争对手。
  龙通常在学会飞行后离开巢穴,找一片水草丰美的地域,开始占山为王、打家劫舍的生活。它们往往会活跃几十或上百年,然后陷入漫长的沉睡。一次长眠的时间和活跃期通常差不多。沉眠的时间越长,下一次活动的时间就越长。龙族在沉睡中积蓄魔力,当它们醒来,就将成为天空的霸主。
  龙的领地意识很强,通常一头龙不会允许另一头龙在自己的地盘上活动。只有在繁殖期,两头异性龙才会迁居到一起抚育下一代。而当幼龙离巢,夫妻俩就会立刻一拍两散。所以大部分时候,你很难在同一个地区看到两头龙;如果你看到了,那么这个画面往往会是你一生中最后的画面。
  焚烽本来以为自己会遵照普通龙的生活轨迹度过一生。它离巢之后找了一片有温泉的平原,打算在这里长住。这里的硫磺味令它身心愉悦,温泉也很适于孵化下一代。焚烽满心欢喜地在这里横行肆虐,让人类听见它的名字就瑟瑟发抖,然后……
  然后那条叫烈雷的蓝龙就来了。
  它在焚烽狩猎范围内的一处洞穴里安了家。它无视这片土地已经有了主人的事实,在附近骚扰人类,抢劫商队,叼走羔羊。它是如此的无恶不作,以至于人类畏惧它更甚于焚烽。人类中甚至出现了奇怪的流言,说烈雷之所以占据了焚烽的地盘,是因为它更强壮、更好战,将红龙驱逐走了。
  听到这流言的焚烽暴跳如雷。这帮人类是不是眼瞎!看不出谁更厉害吗?!它只不过稍微谦让了一下后辈而已!它一定要给烈雷一点厉害瞧瞧,否则那帮无毛猩猩都不知道谁才是海岸的主人了!
  在怒不可遏地用龙焰蒸发了一个露天温泉池后,焚烽决定从烈雷手中夺回地盘。
  它曾经从人类那里学会一种叫“计谋”的东西,简而言之就是先故意示弱,等敌人得意忘形的时候再反戈一击。呵,不愧是弱小的人类,只能玩弄这点伎俩。伟大的龙就从来不用什么“计谋”,龙会直接用武力决胜负。
  不过,对付烈雷也不需要讲武德,就让它败在“计谋”之下好了!
  焚烽巢穴里设下陷阱,故意飞到烈雷的巢穴附近诱敌,甚至威逼利诱了几只哥布林去烈雷面前散布谣言,称“焚烽已经落荒而逃”。等烈雷兴高采烈地搬去焚烽的巢穴时,焚烽就可以趁机要它的命!
  然而烈雷就是不上当。它将哥布林们嚼碎,每天照常出门狩猎,好像另一条龙不存在似的。
  这种无视比挑衅更让焚烽难受。终于,它决定放弃脆弱人类的计谋,改用龙族的祖宗之法——上门单挑。
  这回烈雷不能再无视焚烽了,只能接受单挑。
  啊,那可真是旷世的一战!它们用牙齿和利爪撕裂对方的鳞片,互相喷吐致命的烈火和雷电,用粗壮且长满倒刺的尾巴击碎山峰,将碎石用翅膀掀起的狂风丢向敌人……
  它们从洞穴打到海边,双翼鼓起的狂风掀起了海啸,永远改变了这片海岸的地形。然后它们又从海边打到了平原,在人类城市上空洒下炽热的龙血。被殃及池鱼的人类惊慌失措地四散奔逃,整座城市都变成了空城。
  每当焚烽回想起它们是如何搏斗的,都会心情激荡。它们是如此陶醉于仇敌鲜血的滋味,以至于忘记了时间,当太阳和月亮七次升落之后,战斗才以平局而告终。
  这场旷世之战成为了整整一代人类的恐惧,甚至有吟游诗人为此编写了诗歌,叫作《红与蓝的绝响》,在人类中流传歌唱,让此后的一代代人类都记住了焚烽战斗时的英姿。焚烽后来为了听这首歌,绑架了一个人类旅行乐团,让他们连续唱了三个月,直到它听腻为止。这个乐团成为了极少数的活着走出龙巢的人类。
  听说《红与蓝的绝响》的作者后来因为得罪贵族被吊死了,唉,真是天妒英才。
  焚烽回到了它的温泉巢穴中疗伤,烈雷也返回洞穴中休养。但双方都明白,这场战斗不过是个序曲,在它们分出胜负之前,鲜血与烈火将永远持续下去。
  后来,有一群勇者听说海岸平原的两条龙战得两败俱伤,于是打算来趁火打劫。他们兵分两路,在一个没有月亮的夜晚奇袭两处龙巢。他们都变成了焚烽的夜宵。勇者的盔甲很硌牙,不过听说能补充铁元素,所以焚烽还是忍着不痛快吃了下去。
  吃完勇者,焚烽又去拜访了烈雷的洞穴。如果烈雷打不过勇者,它可以勉为其难出手相助。别误会,它可不是关心烈雷。它只是觉得堂堂龙族被区区人类打倒,实在太丢脸了。它要替烈雷维护龙族的脸面。
  好在烈雷没有给同胞丢脸。勇者一行人被它挂在了洞穴墙壁上,成了永久的风干装饰。
  在那之后,焚烽和烈雷又数次交战,却都没有分出胜负。就这样,双方战战和和上百年。终于,焚烽觉得自己应该去休眠了。
  这将是一次漫长的休眠。焚烽心想。在休眠中它的力量和魔力都会成长,醒来之后的它与现在将不可同日而语。而烈雷,那家伙如果执意不肯休眠,就会落在后面。到时候焚烽轻轻松松就能把它撕成碎片。
  拿定主意的焚烽找了一处隐秘的地下洞窟,开始了长达数百年的长眠。其间它做了一个有关绵羊、惨叫的人类和跪地求饶的烈雷的美梦。当它醒来后,它兴冲冲地伸展翅膀,准备去找烈雷单挑,却发现——那家伙居然也在它之后休眠了!
  可恶的蓝色大蜥蜴,什么都要学它!卑鄙的学人精!
  更可恨的是,在这数百年间,人类将焚烽的领地改造得不像样了!
  他们在平原上修起了一条又长又丑的铁轨,每天都有长长的、蠕虫似的铁皮盒子顺着铁轨呼啸而过,打扰焚烽的美梦,还会喷出浓烟,让焚烽直打喷嚏。
  焚烽试着玩弄了一下其中一个铁皮盒子——它用爪子轻轻戳了一下那东西。然后人类们便从盒子里一涌而出,指着它又叫又跳,好像是在说“可恶的大蜥蜴”“耽误了我的行程”之类的。
  这帮人类居然对伟大的巨龙毫无敬畏之心,是他们飘了还是我焚烽提不动刀了?
  焚烽警告了一下人类,叫他们把铁盒子从它的地盘上搬走。人类又唠叨起什么“将军”,什么“火#枪”。焚烽一个字也听不懂。
  又过了一段时间,烈雷那个家伙居然也苏醒了。就好像它能感知到自己宿敌的状态一样。
  自打苏醒,焚烽就没遇上过什么好事,这令它既愤怒又郁闷,只能抓几只咩咩叫的羊羔来泄愤,顺带欣赏一下牧人无能狂怒的丑态。
  就在一个凄风苦雨的夜晚,两个胆大包天的人类来到了它的巢穴之中。
  不,这两个家伙看上去像人类,但也仅仅是外形像罢了。眼拙的人类或许认不出它们,但焚烽一眼就看出他们不是人了。
  其中一个早已是死人,估计几百年前就化作白骨了,却在骨骼上覆盖了一层史莱姆,又在史莱姆外面涂抹了人类合成的致命化学物质(人类管这叫化妆品)。
  另外一个看上去像个白发红眼的人类青年男性,烈雷却从他身上觉察到了一股黑暗且强大的魔力。在这世界的所有生物(和死物)当中,只有最高等的魔物才会拥有这样的魔力。这意味着白毛男多半是某个地下城的魔王。
  真稀罕,一个地下城魔王带着他手下的骷髅兵前来拜访红龙的巢穴。今天刮的到底是什么风?是烈雷派他们来的吗?还是说,他们要耍什么“计谋”?
  焚烽打算先跟他们虚与委蛇一下,看看他们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于是它坐了起来,端端正正地将爪子摆好,做出一副慵懒的模样。
  “啊,真是稀客。”焚烽拖长了声音说,“我活了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和一位魔王面对面交谈。一位真正的、地下城的主宰!我何德何能让您屈尊前来会见?”
  “尊敬的红龙焚烽阁下,您的雄姿果然如同诗歌中描绘的那样,令人惊叹不已。”貌似人类的魔王拄着一根文明杖,微微点了点头当作打招呼,“在下洛林·地城,来自幽暗地宫。这一位是我的部下骨斯特,它生前是一名吟游诗人。刚才提到的有关您的那首诗歌就是它写的,叫作《红与蓝的绝响》……”
  “哦!你就是《红与蓝的绝响》的作者?”焚烽来了精神,打量着骷髅,“我很喜欢那首诗歌,美中不足的地方就是把烈雷吹嘘得太过头了。我以为你早就死了,毕竟人类的寿命短暂得就像蚂蚁。现在看到你变成不死生物,我别提有多高兴,你以后可以创作出更多歌颂我的作品了!”
  骷髅诚惶诚恐地点头哈腰:“您的赏识就是我的荣幸……”
  “骨斯特跟我说过许多关于您的故事呢。”洛林笑着说,“在火车上它讲得就没停下来过。”
  接着,他话锋一转,“说到火车,您刚刚从长眠中醒来,大概有所不知……您是否发现这个世界已经变化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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