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节
好不容易遇上个不介意这个,主动追求他的沈晴,裴明盛自己还拒绝了,真让人发愁。
听完这个情况,一家人都沉默了,说起来裴明盛的遭遇确实挺让人同情的,但让自家闺女嫁给他,换成谁也不乐意啊!
哪怕他家里再穷,也比不上摊上这么一个精神不正常的母亲更让人糟心啊!沈晴要真的嫁过去,以后的日子可有得苦头吃了。
可是沈晴这孩子吧,她性子倔,家里越是反对,她可能就更是要一头扎进去。
“要不等她回来,我再跟她谈谈吧!”林辰歆说。
贺敏瑛:“也好,你们年轻姑娘家一起也比较谈得来,你好好问问,看她是怎么个想法。”
只是沈晴一直都没有回来,她在医院里陪着裴明盛,市局里安排来照顾裴明盛的人也都被她劝回去了,说有她看着就行。
局里人人都忙,也都有自己的家庭需要照顾,确实没有太多时间来照顾病人,为了不让裴明盛的母亲担心,他们也没敢把他受伤这个事告诉她。
所以现在病房里就只剩下了沈晴,坐在床头旁边的凳子上,痴痴地看着沉睡的裴明盛。
这个傻男人,她就是喜欢上他了啊,有什么办法呢!
第一次遇见裴明盛,是她在路上被人抢了包,是当时正在休假的裴明盛遇见了,冲上去抓住了坏人,帮她把包拿回来的。
她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个高大英俊,不善言辞的小伙子。
第二次见裴明盛,是沈晴主动去找他的,当时正好有一个追求者发了疯一般地纠缠着她,沈晴有些害怕,趁机去找了裴明盛,请他假装是自己的对象,吓一吓对方。
裴明盛答应了保护沈晴,却一身正气地不肯答应假扮她的对象,只是每天都尽量抽出时间来,接送她上下班,在路上保护她。
可不管沈晴怎么明示暗示,想让他变成她真正的对象,他就是不开窍。
真是个榆木脑袋啊!沈晴想起那些事来,忍不住用手指头戳了戳裴明盛的脑门,看着他因为失血而十分苍白的嘴唇,又心疼起来。
其实有一次也是见了刀子的。
那天裴明盛因为工作上的原因来不及去接沈晴下班,她就自己一个人回家,又给了那个疯狂的追求者纠缠她的机会。
在沈晴严词拒绝之后,那追求者突然发起狂来,掏出一把刀子想要捅她,是那种自己得不到就要毁掉的疯狂!
沈晴吓坏了,以为自己就要交待在那儿的时候,裴明盛就像是超级英雄般从天而降。
在那之后,沈晴的眼睛里就更是再也看不见别人了。
既然他不开窍,那她就主动一点,俗话说,男追女,隔重山,女追男,隔层纱,她就不信捂不热他这块石头。
没想到这裴明盛还真是块顽石,她都已经这么不要脸地主动追求他了,他还是冷漠地拒绝了他。
气死人了。
不就是因为他妈妈的事嘛,她一点都不介意。
沈晴其实偷偷地去找过裴明盛的妈妈的,那是一个很温和善良的阿姨,就算她有时候脑子会糊涂不清醒,那也是因为曾经受到过太大的打击啊,那样一个可怜的人,她怎么会嫌弃她呢!
沈晴觉得,她是愿意跟裴明盛一起好好照顾他妈妈的,而且她也不介意他的工作会有危险这个问题,她出身在军人世家,从小就懂得“奉献”这两个字,而且她也不是他妈妈那种柔弱的女人,不管将来发生什么事,她都有自信能够扛得起一个家。
他怎么就不懂呢!
真是一个傻子!今天还差点为了救一个小孩牺牲了自己的性命,要不是她嫂子在……
沈晴又红了眼睛。
裴明盛醒来的时候,就感觉到有人在用温热的毛巾在擦拭着自己的胸口,睁开眼睛一看,嘶哑着嗓子:“怎么是你?”
沈晴瞪他:“怎么,不能是我吗?”
当然不能,她一个未婚女青年,帮他一个大男人擦身体算是怎么回事,他那些同事怎么搞的,竟然让她干这些?
裴明盛红着脸:“这样……对你不好。”
沈晴才不管他,拉开他的衣服继续往下擦,眼看差点儿连裤头都要给他扯开了,裴明盛猛地抓住了她的手:“别!”
沈晴笑了起来,放下毛巾,慢条斯理地给他一点一点地把衣服拉好,饶有兴致地看着他从脸颊一直红到了耳后根,连小麦色的脖子都变得通红。
才开口道:“你知道是谁救了你吗?”
裴明盛皱眉沉思,他确实不太记得了,只依稀记得当时好像有一个清脆的女声在耳旁说过话。
脑海中闪过一个念头,难道是沈晴?但他很快就否定了这个答案,不是的,她的声音他记得清清楚楚,不是她。
“是我嫂子,算你走运,我哥和我嫂子当时正好在附近,你伤到了动脉,我嫂子是医生,及时帮你止了血,你才撑到了救护车过来,不然的话,你现在就见不到我了。”
“原来如此,那我得好好谢谢她。”
“你欠我嫂子一条命,也就相当于是欠了我一条命,所以,现在你的命是我的啦!所以,以后你得听我的话,用一辈子来报答这份救命之恩,知道了吗?”
裴明盛目瞪口呆,这样也可以的吗?
“还有啊,我刚才来照顾你的时候,已经告诉所有人,我是你的对象了,而且我刚刚还给你擦过身,算是有过肌肤之亲了,你得对我负责任的啊!不然你就是始乱终弃,没良心!”
这真的不算强买强卖吗?
沈晴忽然换了一个语气,一本正经地问他:“裴明盛,你之前差点儿死掉的时候,脑子里想的是什么?有没有想到我?”
裴明盛眼睛盯着头顶天花板上的一片黄色的水渍:“没有,我当时想的是我的搭档不知道能不能将那歹徒抓住,还会不会有别的无辜群众受伤。”
裴明盛努力让自己的语气冷漠一些,以免透露他的心虚。
在刚刚受伤的时候,他确实是这么想的,可是当鲜血急速流失,生命力也急速流逝的时候,他的脑子里就再也想不到别的了,只剩下了沈晴。
在他失去意识之前的那一刻,脑子里的影像,就是沈晴。
只是这一点,他并没有打算让沈晴知道。
沈晴的语气变得低落下来:“原来没有啊!”
裴明盛心里一阵绞痛,忍不住看了过去,却发现她正用她那双漂亮的大眼睛狡黠地看着他,哪里有半分的黯然神伤:“我知道你是骗我的对不对?不然你脸红什么呀!”
裴明盛无奈地闭上了眼睛,在他认识的姑娘里,如果要说厚脸皮,沈晴认了第二,就绝对没有人敢认第一了。
“时间应该不早了,你快点回去吧,阿强他们回来照顾我的。”
阿强就是他的那个搭档。
“不会的。”沈晴说,“我已经跟他们都说好了,今晚我在这儿照顾你,他们不会过来了,死心吧,你已经落到我的手里了。”
“对了,你饿了吧?我出去给你买点吃的,想吃什么?喝粥还是吃面?馄饨也行,你不回答的话,我就按照我自己的意思买了哦!”
沈晴出去给裴明盛买吃的,顺便接医院的电话机打了个电话回家,告诉他们今晚她不回去了。
贺敏瑛直叹气,却已经开始打算跟沈绍林商量,将来要怎么安置裴明盛的母亲,才能既不伤他的面子,又能让沈晴家来的日子过得不那么艰难了。
可怜天下父母心。
第129章
林辰歆虽然一回家就立刻用热水泡脚, 但还是很不幸地得了冻疮。
她是在晚上忽然感觉到两只脚的小脚趾头不知道为什么特别痒,脱下袜子查看的时候才发现的。
原本白白嫩嫩,纤巧秀气的脚趾头, 现在两边的小脚趾却变得又红又肿,像两只胖胖的小红萝卜。
难怪她们老家那边要把冻疮称之为“萝卜仔”,她以前只听到过, 却并没有长过, 这次才是第一次亲身体验,果真很形象啊!
冻疮不是什么大毛病, 却特别折磨人, 冷的时候疼得要命, 一旦暖和了, 就会变得特别痒,特别是晚上睡觉的时候,睡得暖和了, 就会痒得特别难受。
沈焰捧着她的脚笑了半天, 还用手指头去戳那红肿透亮的小萝卜, 气得林辰歆用脚去踹他:“你有完没完。”
沈焰站起来:“我去问我妈要点药膏,她有经验。”
林辰歆连忙拽住他:“别去!”这又不是什么很有面子的事情,再说了, 不就是小小冻疮嘛, 她自己也是医生,明天出去买点活血化瘀的药膏涂一涂就好了。
“这可不行, 这要是不好好治断了根,以后年年复发, 有你受的。”
沈焰还是去找了他妈,贺敏瑛连忙翻箱倒柜找药膏, 以前沈焰兄妹俩还小的时候,年年都长,现在大了知道保暖了倒还好一些。
对付这个,她算是有经验了。
第二天还特地去找相熟的老中医开了泡脚的药材,亲自煮了水给林辰歆泡脚,据说这药汤要连续泡个五天,就能治好冻疮并且断根,以后只要注意保暖就再也不会复发了。
正好他们这次假期能在家里待到年初七,刚好能泡够五天的时间。
按照原定计划,他们这次回来,是要补一轮结婚喜酒的,就定在了初六那天,早早就已经预备好,请帖也早就发出去了。
沈晴是第二天中午的时候回来的,匆匆忙忙回来收拾了点东西又要出门去,林辰歆连忙跟上去:“我跟你一起去吧,顺便看看他恢复得怎么样了。”
主要是想趁机跟沈晴聊聊,不然的话都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才能有机会等到她有空呢!
沈焰也想跟上去:“那我送你们去。”
林辰歆朝他使了个眼色:“不用,你难得回来一趟,也找朋友玩一下。”有他在,很多话就不好说了。
沈焰才不想出去玩呢,他就想跟媳妇待在一起,可媳妇不带他,他也没有办法。
林辰歆跟沈晴一起搭公共汽车去医院。
新年期间,搭车的人很少,车厢里只有寥寥几个人,互相坐得还很远,正好方便说话。
林辰歆也不迂回了,直接就问她:“他就是你喜欢的那个人?”
沈晴也不扭捏:“对。”
“那你俩现在是什么情况?”
“我喜欢他,我觉得他对我应该也有点意思,就是觉得自己的工作太危险,怕害得我像他妈一样,再加上他妈妈现在的情况,他不想拖累我。”
看来沈晴自己也是看得很清楚的。
“这么说,主要的症结就是在他妈妈的身上。”林辰歆想了想说,“你能带我去见见他妈妈吗?”
“啊?”沈晴诧异,“为什么呀?”
“我是个医生,在别的方面帮不了你,但也许他妈妈的病可以治好呢?”
她想帮沈晴,不仅仅是因为她把沈晴当好朋友,还因为沈焰的爸妈对她太好了,她没法眼睁睁地看着他们为此而苦恼。
但她也不能帮着劝沈晴离开裴明盛,只能是尽可能地想办法帮她解决一些将来可能遇到的困难了。
只要裴明盛母亲的病能够治好,一切都可以好起来。
“可是她最大的问题是精神上的毛病,你连这个也能治吗?”
“我不是精神科医生,当然不能,但有些时候,精神上的疾病也有可能是因为身体某方面的病变对大脑的神经造成影响而引起的。”
林辰歆还把海岛上曲建华的事情跟沈晴讲了,一个在别人眼中是“疯子”的男人,在她这次离开的时候,精神状态已经好很多了,能认得人,也能够跟人正常地交流说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