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节

  进入巷子,月光也为之一暗。
  两人完全笼罩于阴影里的那一刹那,青阳尘璧猛地将叶可卿推到墙上。
  “唔……”
  他俯视着弯腰,一手护住叶可卿的后脑勺,一手撑在身侧,一口含住叶可卿的唇瓣,辗转片刻,湿润而滑腻,他又翘开贝齿,用力地攫取她的香甜。
  叶可卿的脊骨似有伶仃的蚂蚁踩过,带起阵阵酥麻。
  少年的手指在叶可卿的发间摩挲,诉说着多日不见的眷恋,让她置身于被宠爱的安抚之下。
  她的柔软手臂扶在青阳尘璧的胸膛,另一只环过他的腰,浑身的热度透过衣服渐渐传递出来。
  冬天的夜,似乎也不是那么冷了。
  打更人的喊声从不远处逐渐变得清晰,叶可卿推了推身上的人。
  第三十八章 不要她了
  青阳尘璧仿佛听不见一样,闭眼贪婪地汲取。
  那梆子声愈发近了,三息之内便要转过街角,叶可卿的心跳加快,紧张得脚趾用力。
  在最后一息,青阳尘璧起身离开,叶可卿埋头跟上,心口的心脏快从嗓子眼跳了出来。
  有点刺激。
  她扯着青阳尘璧的衣袖,随他回家。
  叶可卿屡次挑起话头,与他说自己的听闻,他皆淡淡的“嗯”一声,兴致不太高的样子。
  一个男人走得很快,撞了叶可卿一下,肩膀生疼。
  叶可卿闷哼一声,看向青阳尘璧,他走在前头,头也没回,已拉开了好远的距离。
  雪地里印出一连串脚印,仿佛天堑,将叶可卿与他隔得好远。
  那夜,青阳尘璧没有进她的房间。
  往日清晨,他总会端着碗喂她喝粥,替代她那坏掉的双手,这日早晨,他连粥也没煮,只将叶可卿的东西打包起来。
  “怎么了?我们要搬家吗?去哪儿?”
  青阳尘璧没有理她。
  “还是说我们要逃命?”
  若是逃命怎么会只收拾她的东西?
  叶可卿哀求道:“青阳……你不要赶我走。”
  眼泪啪嗒啪嗒掉了出来,滴滴答答砸向地面。
  青阳尘璧将收好的包袱塞进叶可卿的怀里,冷硬道:“不要这么喊我,离开这儿,我不养你了。”
  “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我不要走,我死也要跟你死在一块。”
  青阳尘璧瞥她一眼,留下一句“自便”,便往院外走去。
  那儿,一辆马车缓缓停下来,上面下来一个女子。
  青阳尘璧唤了对方一声“妤儿”,站在身侧,微微低下头,两个人不知道说些什么。
  叶可卿抱着包袱,像个小丑。
  她走上前,忽视冯妤,只仰头盯着青阳尘璧道:“你是不是有苦衷?”
  青阳尘璧的眸子转过来,凉凉地笑了一下,“你什么也不会,手还是个残疾,久病床前无孝子,你以为我还会和你好?”
  “你跟谁好无所谓,总之不能是她!”
  你知不知道她是你的仇人之女啊!
  “有何不可?妤儿对我情深意重,若非她相救,今日我已和别的学子一般,锒铛入狱。”青阳尘璧温柔地看向冯妤,替她扶了扶鬓角的花簪,“而你,除了哭还会什么?”
  叶可卿的泪水生生地憋了回去,即便心里隐隐作痛,猜他是不是有苦衷,依然止不住被他的话伤到。
  冯妤见两人聊上了,不太高兴。
  “走了,阿尘。”说完,她就探出手,示意他扶她上马车。
  青阳尘璧自然而然地把手伸出去,将冯妤牵住。
  叶可卿目眦欲裂,眼睛红到了极致。
  冯妤捂住唇,娇羞道了一句“你的手好暖和”,随后踩着人凳上了马车。
  丫鬟们皆昂着头,撞得叶可卿险些站不住。
  马车悠悠地开走,留下两行车轱辘印,挤开了地上的积雪,露出大地表面的地皮。
  叶可卿一脚踩塌耸起的雪脊,深一脚浅一脚,漫无目的的走。
  她的脸上挂着泪,那泪痕冰冷刺骨,脸颊像刀子剜过。
  几个不怀好意的纨绔公子坠在叶可卿身后,待她走入一段无人的小路,纷纷上前将他围住。
  一人捏起叶可卿的脸颊打量一番,满意道:“哭得娇滴滴的,干起来带劲。”
  叶可卿狠狠咬了那人的手一口,唾骂道:“滚开!”
  “还是个小辣椒,我喜欢。”那人甩了甩手,带着一丝怒气笑道。
  那群人动手动脚,把叶可卿绊倒在雪地里,她的簪子掉了出来,浓重的色彩在白雪里格外醒目。
  那群人眼疾手快,一把将簪子捡了起来。
  叶可卿大怒,这是兰姨留给她的簪子,青阳尘璧亲手交与她。
  “还给我。”
  那人举着簪子端详,“这么好的簪子,莫不是你偷的。”
  “放屁,你还给我!”
  叶可卿被架了起来,那人商量道:“好好服侍我们哥几个,就还给你。”
  “无耻,卑鄙,下流,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们。”
  这些话,让几个人哈哈大笑起来。
  空旷地雪地里,一道阴鸷的声音自叶可卿背后响起。
  “放开她。”
  男人抱着刀,脸上一道疤痕,昂着下巴又说了一句:“簪子放下,滚。”
  这几个纨绔公子松开叶可卿,上前冲刀疤少年道:“别多管闲事,信不信我们找人打死你?”
  “对,滚开点,别碍着哥几个找乐子。”
  叶可卿蓦然回头,看清来人
  ——卫辞。
  他歪着头,嘴角歪歪地提起,目光微垂,落在几人脚前的雪地,并不正眼看人。
  听见几个人的话,他慢慢抬起眼皮,嘴角笑意放大,问:“找乐子?”
  随后,他的刀很快,一个呼吸,为首那人就捂住裤裆发出惊魂的尖叫。
  那簪子也失重掉在地上,叶可卿扑上去捧起,她的手指损害,如今只能用捧的。
  一群纨绔公子拉扯着跑掉,如丧家之犬。
  卫辞替叶可卿捡来包袱,拍掉沾染的雪。
  “谢谢你。”叶可卿感激道。
  他每次出现都救了她,虽然是看在原身的份上。
  卫辞嘲弄道:“为了一个小白脸,把自己弄成这副模样?”
  提起青阳尘璧,叶可卿的笑意暗淡无光。
  她反驳道:“他定然是有苦衷。”
  卫辞嗤笑她的天真,讽刺道:“也是,攀上衡王之女,算他飞上枝头了。”
  他脸上的道疤在提到“衡王”时愈发狰狞可怖,眸子里藏着不被人发现的暗恨。
  叶可卿的眸光黯淡下来。
  卫辞没有多说什么,倒是靠近了些,替她吹掉头上的薄雪,随后用一种寂寥的语气道:“我捡到你时也是这般的大雪,你说,以后要嫁给我做我娘子,我便从边关带着你来了京城。”
  “童言无忌。”叶可卿干笑两声,“况且,不是我说的。”
  卫辞又道:“可我身负血海深仇,并不为所动,即便后来你说你失忆了,我也不甚在意,甚至为自己孑然一身、了无牵挂而高兴。”
  叶可卿只当他把自己当作原身的替身,没有接话,至于什么血海深仇,不该问的别问。
  “可是,以前你总绕在我身边,像个小太阳一样,不厌其烦地叫“哥哥”,现在却是对着别人如此,我竟吃味起来。”
  他怀念地语气愈发温柔。
  “小东西,你还记得你借尸还魂,却不记得是我将你养大的吗?”
  “轰”地一声,叶可卿的脑子迸发出一道白光,似乎有一个声音,遥遥地唤她“二丫”。
  叶可卿一直以为自己穿到小乞丐身上不过半年,原来已经十几年了,她当日竟是真的失忆。
  “当真一点都不记得?”卫辞自嘲地勾了勾唇,“也罢,过往就当是黄粱一梦。”
  叶可卿拼命地想看清那个喊她的朦胧身影,始终记不起来,头越发的疼了,意识陷入黑暗。
  她醒来时处在一间竹房,桌椅皆是由竹制成。
  走至屋外,外面是一片覆盖了白雪的青竹林,远处传来佛寺的钟声。
  宁静致远,神闲气定。
  “往后你便住这儿。”卫辞从外边回来,带了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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