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惹诡事件簿 第211节

  桃桃从前虽好奇过为什么他会懂神圣净化的印术,但他说自己见多识广,她也就信了。
  现在想想,因为那本身就是他的印术,三百年前他正是靠神之属性神之力量结束了大邪祟时代。
  她早该想到的。
  “柳氏父子说得不对,迷津渡哪有什么屠魔阵,他根本不是魔。”
  “他生前是神,神圣净化是他的,帝钟也是,只是现在的帝钟认不出他了。”
  关风与安静地听她说。
  “可我不明白。”桃桃说,“既然是神明的化身,为什么会被灵师联手剿杀在迷津渡?又为什么会被镇压在阿修罗海三百年,成为令人闻风丧胆的邪神?”
  她看向关风与:“混沌冢或许会有关于当年记载,你知道吗?”
  关风与摇头。
  桃桃又想起于帝钟回忆里看到的景象和墙上的那副画。
  幻境与画中的少女拥有和她相同的脸,甚至幻境里的人就连神情都和她极其相似,但桃桃知道那绝不可能是她。
  哪怕再像。
  三百年前,她怎么可能出现在三百年前?
  那日闽城天台醉酒后她半真半假地问他,他喜欢的人究竟是谁?
  他答,无论现在、未来,又或是过去,只有她。
  这话哪怕她醒酒后也依然记得。
  现在听来,却像扎入耳中的一根刺,让她浑身针扎一样难受。
  如果人真有前世今生,前世的她与今世的她,不同的经历,不同的记忆,不同的心性,真的还能算是同一个人吗?
  南宫尘喜欢到底是她,还是把她当成前世那人的替代品?
  同样是夜,今夜的心境却和昨夜大不相同,甚至天差地别。
  小院寂静,只有夜里不眠的鸟儿的清啼,匡清名和元天空已经在房间睡着了。
  关风与沉默地听着她的话,侧脸在昏暗的月下显得晦暗。
  他一言不发,桃桃也没再说话。
  *
  昨夜桃桃带南宫尘一路乱跑停下的地方叫断风崖。
  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因为这处悬崖在凛冽的风口,可风从海面吹来却很难吹到崖上。
  寒风不间歇地灌入,撞到崖身就被截回,在黑夜的山崖与海水间不停歇地呜嚎。
  一轮弯月悬在崖边的杏花枝上,颜色黯淡,光芒朦胧。
  南宫尘在这里站了很久,深沉的夜色落在他的身上,让他几近透明的背影看起来漆黑如迷。
  之所以站在这里不止因为这是昨日他与桃桃来过的地方,更因为帝钟毫无防备的八十一响几乎击碎了他。
  断风崖是整个混沌界灵力最集中最充沛的地方。
  只有在这让天地之间的灵力缓缓补入身体,才不至于让他现下就灵魂破碎。
  李鹤骨在他身后不远处,身上的道袍被风拂起。
  那男人看起来比这静夜更加深邃。
  他仰头望向混沌界内静谧得黑沉沉的天幕:“天地如斯,苍生如旧,现今的月亮与当年并没有什么不同。”
  李鹤骨:“尊上说笑了,古书里记载,三百年前的人间是看不见月亮的。”
  南宫尘:“今人不见古时月,总以为如今的月亮会比当年皎洁,实则明月皆如此,皎洁不论古今,只分对谁。”
  李鹤骨揣摩他话中的含义,他本是通透之人,却听不懂他话中的含义。
  两人同站山崖之上。
  李鹤骨飘逸出尘。
  南宫尘望向天幕时的眼神看似平静,却有些仿佛是知晓天之将倾,却无力回天的释然。
  单看容颜,二人像极了长辈与晚辈,但李鹤骨绝不会那样以为。
  南宫尘。
  即使在混沌冢三百年的记载中,这名字也只出现过寥寥几句。
  不是不想记,而是他那波澜壮阔的一生实在难以着墨。
  久居高塔,非妖邪蔽日,不下人间。
  那时的人间都知道,繁华之处有座高塔,高塔之上有神明的化身。
  安四海,震八荒,定九洲,将世间邪祟尽数逼至荒凉北域。
  没人知道他是怎么出手的,但人人皆知是他。
  他结束了大邪祟时代,拨开遮天蔽日的邪气,还回一个太平人间,更是创立混沌冢延续了三百年。
  哪怕他面容看起来再年轻俊美,李鹤骨都不会真将他当成晚辈。
  李鹤骨轻声道:“我在古画中见过尊上真容,没想到终此一生,还有幸得以见您一面。”
  南宫尘没有说话。
  李鹤骨走到他身边:“古书中说,神明的化身在结束人间的历劫后会回归本身,您之所以再次出现,是因为人间之劫?”
  南宫尘:“何为神明?何为劫?”
  李鹤骨一愣,并非他不知道何为。
  他所认知的神明是天地苍生之造物主,隐悬于世人不知的地方普度众生。
  可是南宫尘此刻的神情叫他产生了一丝疑虑。
  何为神明?何为劫?
  他没有回答。
  南宫尘:“神明乃是天道,天道幽昧,无情无性,只是一把衡量之尺,万物生灵皆在它衡量之内。”
  “至于劫……我出现不是为了人间之劫。”南宫尘顿了顿,“我才是人间之劫。”
  他轻声说:“十方炼狱的大门,是我击碎的。”
  他的话令李鹤骨淡然的眼眸骤然缩紧。
  他一生见过太多风浪,以为这世上再没有什么事能让他震撼。可南宫尘一句话就让他愣住了,寻找已久的十方炼狱之门破碎的答案经由他之口这样说出,李鹤骨回不过神。
  “为什么?”
  “炼狱枯燥无味,腻了。”
  沉寂了很久,李鹤骨轻声道:“凡人何辜?”
  南宫尘呢喃:“凡人……世间生灵万千,除了人类,别的就不配活在世上吗?”
  李鹤骨不解:“混沌冢是您创立的,混沌消亡,天下至清是您所希望看到的,三百年后亲手毁掉它,您真的忍心吗?”
  “混沌消亡,天下至清。”南宫尘的目光落于远处天际,他又问,“何为混沌?”
  李鹤骨:“盘古开天地,娲皇造众生。”
  “世间原本是一团混沌,在盘古开辟天地之后,清气化为天,浊气化为地,世间大半的混沌已然消亡,但仍有残留,残留的混沌之气便化为妖邪盘桓危害世间。从古至今的典籍都记载着,邪祟,就是混沌。”
  南宫尘笑了,他这一笑极其温柔,又极其清冷,叫人说不出其中的情绪。
  “你们都被它骗了。”
  他目光从天幕上收拢,终于回头望向了李鹤骨。
  混沌界的上空月光消散,顷刻间布满稠密的雷云。
  天雷嗡鸣在耳侧,他却满不在乎,淡淡道:“你我,皆是混沌。”
  一道雷电从九天甩落,直直地劈在南宫尘透明的灵魂之上。
  李鹤骨双目睖睁,震骇地发不出半句声音。
  第144章
  帝钟认主,而桃桃,是我的主。
  桃桃做了个梦。
  梦中的世界一片漆黑, 看不见半分颜色。
  黑暗裹着她,孤冷又阴寒。
  桃桃漫无目的地走在黑暗中,看见正前方有一束光亮。
  她朝前走, 想碰到那束光,两侧的黑暗里却闪现了画面。
  尸山、血海,无穷无尽的血腥气。
  一个紫袍人站在千名灵师之前, 手中的幡上缠裹着无数凄厉的灵魂。
  帝钟落于血污中, 那人想伸手触碰, 却被一道金芒弹回,吐出一口鲜血。
  数千灵师,一个一个尝试,一个一个受伤, 这世上灵师竟没有人能触碰它, 更别说敲响它。
  画面一转, 帝钟在尘土之中掩埋了数年, 一只淡黄色的小鸟从枝头飞来。
  那是富贵。
  富贵叼起帝钟飞往远处。
  至此,接下来漫长的时光之中, 一片漆黑, 画面上只零星出现过十几张面孔,最后一张面孔是李鹤骨。
  这是白日未曾全部看完的帝钟的记忆。
  南宫尘死后, 诛杀他的灵师无法触碰帝钟, 只能任由它散落在那沾满鲜血的土壤之中, 是富贵将它叼回了混沌冢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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