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魔幻玛丽苏世界修仙 第39节

  他指着巴顿的狗耳朵,“区区一只半犬人,你知道这里是谁的地盘!”
  巴顿根本不想理他,从牙缝里挤?两个字:“滚、开。”
  那士兵被激怒,大叫着抽?腰间的铁刀就挥过来,闪着银光的刀刃眼看就要砍到巴顿的脸。
  所有人都别过头,不想看血溅三尺。
  随着“锵——”的一声清脆撞击。
  那挥刀的士兵瞪大了眼,他背脊发毛,用力想要把铁刀抽回来,但根本动不了。
  因为刀刃被面前的男人死死咬住了。
  巴顿把元菱护在身后,他鼻端皱起,黄色眼眸泛着杀意,从他的喉咙里发?愤怒的吼声,一口锋利尖牙狠狠咬住刀刃。
  随着巴顿逐渐用力,铁刀发?悲鸣,最后被“嘎嘣”一声咬碎成几断。
  士兵傻愣愣地望着手里一截断刀,还有地上的碎铁,想要后退,但是双腿仿佛被焊在地上似的根本挪动不了。
  他僵硬回过头,见身边其他几个士兵只往后退,没有一个敢上来的。
  士兵:淦!
  连刀都能咬断,他也能轻易咬断他们的脖子!谁疯了上去送死!
  巴顿没有想打架的意思,他呸了一声,从口袋里掏?一个东西丢过去:“这个,换我们两个的进城费。”
  那士兵下意识接住一看,是一把小小的匕首,通体雪白泛着银光。
  这是……狼牙刀!
  他惊恐抬头:所以那根本不是狗耳朵,是狼耳朵!
  给了入城费,城门自动徐徐打开,其他几个士兵冲过来把他拉走:“闭嘴吧你!快走快走!”
  “是狼人族……惹不起。”
  “好凶……他们不吃哥布林吧?”
  作为凶猛的肉食动物,巴顿早就习惯这些人惧怕的眼神,他拉着元菱进入了城门,将吵吵嚷嚷的声音甩在后面。
  士兵们围观地上的残骸:被咬成好几段的铁刀。
  此时一个身穿丝绸长袍、挺着大肚子的男人走过来:“发生什么事了吵吵嚷嚷的,你们这群蠢人又在做什么好事!”
  几个士兵连忙凑过去,点头哈腰媚笑着:“布兰登大人您来了!刚才这里有两个狼人闹事,已经被我们摆平了!”
  “是的是的,一切正常!”
  “狼人?”布兰登抬头看了看,只望见一高一矮两个披着斗篷的身影远去,逐渐被街道上其他的行人掩盖。
  他没把这小小的骚动当回事,随手招呼亲信:“说起来,派去精灵部族探路的哥布林呢?”
  “大人,我给他们配了行动速度最快的马车,算算日子应该快要到了。”
  手下眯着眼笑起来,“哥布林的手里还有魔?通讯书,虽然只能用一次,但足够我们掌握情况了。”
  魔?通讯书类似修真界的传讯符,不过是羊皮纸做的。通讯符在元菱眼里是很基础的符箓,但在这个世界可是相当昂贵的消耗品。
  布兰登满意地点头:“很好。等他们送回讯息我们再行动。”
  如果精灵族毁灭,他们可以顺理成章地派人去收割财富,如果他们还活着,想必从夜魔手中捡回一条命也是半死不活。
  半死不活的精灵是做奴隶的最好选择,比人类和其他种族的奴隶昂贵多了。士兵和地下交易市场早就有勾结,谁都指望能发黑财。
  布兰登嘿嘿嘿笑起来,他根本没考虑过第三种情况。
  而在鞑靼城集市上,元菱被巴顿拽着往前走。路上行人众多,她来不及查看四周的情况,只能看到巴顿脑袋顶上两只一晃一晃的毛耳朵。
  终于来到一处行人较少的地上,元菱拉住他。
  “等一下。”
  她绕到巴顿面前仰头:“刚才你咬碎了刀刃,铁片锋利,口中应该有伤,我检查一下。”
  巴顿垂着头没有说话,只是拽着她手腕的大手稍微捏紧了一些。
  元菱翻了翻储物袋,取?一个小瓷瓶。
  她举在掌心里放到巴顿面前。
  长着狼耳朵的男人低头皱着鼻子嗅了嗅,没说什么,黄眼睛平静地望着她。
  元菱叹了口气,认命地替他打开瓷瓶。
  “里面是药膏,可外敷可内服,效果很好,我只有这么多。”
  她用手帕擦干净自己的手指,望着一脸无动于衷的某狼,示意他:“张嘴啊。”
  巴顿挑了挑眉,顺从地张开嘴。
  元菱靠近一些,顺着他柔软的唇缝伸手进去。指腹先是触摸到整齐的牙齿,前面四颗犬牙格外的尖锐,但此刻都乖的一动不动,不可能划伤她。
  她什么也看不见,只能依靠触觉小心寻找潜在的伤口。
  巴顿一直垂着头温柔地望着她,眼眸里倒映她的模样。
  元菱的手指离开锋利的牙齿,接触到他温暖柔软的口腔内壁,触手一片光滑湿润,没有伤口。她又摸了摸,突然感觉一条灵活的舌头卷了上来……
  巴顿眯起眼,合上嘴含住她的手,牙尖轻轻咬在指节上,像逮到了什么好吃的猎物。
  元菱脸色一下子红了,她拍拍他的胸脯,巴顿这才依依不舍张开嘴。残留的唾液从二人分开的地方淌下,顺着他的唇线勾?一条细细的银丝。
  那双弧度优美的薄唇泛着水光,昭告刚才某人对他做了什么事情。
  元菱尴尬极了:“说好了不舔手的呢。”
  巴顿别开脸:“我没有。”
  事实证明狼人嘴巴里好得很,根本没有被刀刃划伤。
  而元菱看着自己手上的牙印和口水:……
  作者有话要说:
  巴顿你不如改名叫钢牙吧?
  元菱没想到所有人都想帮她拉扯孩子。
  第29章 马戏团
  两个身无分文的人进城了。
  巴顿只带着她在人员较为混杂的外城走动, 内城住着魔法师,还有重兵把守,普通人难以通行。
  元菱小心地用兜帽遮盖大半脸颊,好奇地看着街道两边乱七八糟的人或物。
  她见三个身材矮小的地精耍杂技挣钱, 像叠罗汉一样你搭着我、我搭着你, 围观的人群爆发一阵阵叫好声。
  还有冒着炊烟的小酒坊, 门口摆着巨大的橡木桶, 里头传来阵阵酒香。
  角落里,一个绿头发的林妖坐在地上,小声叫卖着自己面前摆的食物。
  大概……是食物吧?
  绿油油的液体装在碗里,还冒着可疑的气泡。
  元菱拉了拉巴顿的胳膊:“此为何物?”
  男人迷茫了一秒钟:“不知道。”
  “能吃吗?”
  巴顿想了想:“大概能?”
  元菱:……还是别吃了。
  她不是这个世界的人,本就一无所知;巴顿大多数时间在草原上流浪,还是个狼, 进城的机会屈指可数。
  他们两个就像没见过世面的小孩子,闯入这个处处充满诱惑和陷阱的大城市。
  走过一片吵闹的集市,路面稍微宽阔了一些。地上从泥巴地变成了灰色石板铺起来的石头路, 来往的车辆也变多了。
  元菱看到许多男人穿着干净体面的衣服, 驾驶马车或牛车。这些人几乎全部都是人类, 很少有其他种族,经过时也目不斜视、倨傲非常。
  ——尽管他们只是驾车的车夫。
  她旁边一名中年矮人羡慕道:“真好啊,听说内城里住着许多魔法师大人,在内城当差的话, 如果运气好还能拿到一些残次品的魔药。”
  “一瓶魔药卖出去就够全家人吃饱了。”
  “我也好想去内城捡垃圾啊。”
  元菱好奇地往旁边瞥了眼,对方察觉到她的视线,大声道:“别想了, 内城可不会要我们这样的矮人,在外城老实待着吧。”
  看身高大约以为她也是个矮人。
  元菱:……
  她看了看身边的巴顿, 虽然她没有身长八尺,但也不是很矮吧!
  顺着人流走了一会,前方忽然喧闹起来,像有许多人在狂欢和尖叫。
  刚才还心有不甘的矮人立刻一蹦三尺高:“快看,那是火圈马戏团的马车!他们竟然巡演到鞑靼城了!”
  “马戏团黄金座次门票10铜币一张,10铜币一张了啊!先到先得……”
  “太贵了,我顶多凑一张站票。”
  在乱糟糟的人流和声音里,巴顿始终面无表情将她保护在身侧。元菱看着马戏团那巨大的篷车经过身边,被它的华丽装饰震惊得张大了嘴。
  红色的顶棚,四周追着金色的穗子,拉车的马身上也披着花里胡哨的彩带,马车一边走,一边有美艳的蛇尾人往下抛洒彩色纸片。一只黄底黑斑的大老虎被关在笼子里,拖在篷车后发出嗷呜嗷呜的吼叫。
  这是元菱来到异世界后第一次见到色彩鲜艳的西方艺术。
  石板村的泥巴屋就不说了,精灵部族里多半是纯天然的树屋、藤墙。
  而这火圈马戏团的马车处处充斥着这个时代人类的审美追求:鲜艳的颜色碰撞神经,吸引目光,和修真界的青瓦白墙形成鲜明对照。
  元菱正看得目不转睛,头顶忽然一重,巴顿的下巴压在她脑袋上。
  他闷声问:“你想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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