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离开村庄

  丹歌子规点了点头,如他们的猜测一样,这件事包含的因果业力,他们难以承受。
  “拿来吧。”九兔一伸手,向两人索要它的法器。
  “啊!”丹歌颠颠儿地跑到博物架旁,拿起了在第三行第二格中的那一摞六本书,他恭恭敬敬地捧着六本书来到九兔身前,奉还给九兔。
  旁边的子规一瞧丹歌这架势,就猜测丹歌是有事相求了,“这九兔是天上地下数一数二的占卜高手,他丹歌又对《太乙神数》贼心不死,哼哼。”子规略一想,就知道丹歌要问什么了。
  和子规一样,九兔也看出丹歌似乎另有他求,它接过了书来,就等待着丹歌的询问。
  半晌,丹歌立在那里并没有任何后续的动作,子规和九兔直勾勾看着丹歌,最终只等来许久的沉默。
  “额,您还有什么要嘱咐的吗?”终于丹歌开了口,却是询问九兔是否还有托付。难道这人并没有打算问问题?子规和九兔一时摸不着头脑。
  而其实只有丹歌清楚,他有着许多的疑问,刚才他递书的时候是有提问的心思的,但他转念一想,眼前的兔子在占卜上已经登峰造极,而自己不过初学入门,问的问题太过浅薄,不免惹人耻笑,于是他就作罢了。
  九兔听到丹歌的话则摇了摇头,“我没有什么嘱咐的了。”它说着转身,两下跃到门前,它扭头说道,“等我跳出这一步,游戏就被破解,我们无论成功与否,和你们都绝不会再见面了……”九兔说着颇有深意的眼神瞧了丹歌一眼。
  丹歌眼观鼻,鼻观心,压抑住自己想开口的冲动,他在心中暗暗告诫自己:不要说!露怯!
  九兔收回了目光,“《太乙神数》是三式之首,相当于天,它推演天灾人祸气数命途,颇为精确,若大材小用,则少有建树。”九兔讲话时看着门外,似是自言自语,而其实正是点拨了子规。它说完,就跃出了门去。
  丹歌自九兔一言之赐当中领悟了许多要领,想要感谢,但那兔子已经离开,想要沉思,却听闻耳畔“哗啦啦”的如同玻璃破碎的声音响起,这个游戏在此刻终于崩塌了。
  丹歌子规所在的房屋,从屋顶开始消失,如同被侵蚀一样,缓缓地显露出了这幻像之外的真实。
  这里,原来是一处村庄废墟,他们屋中的博物架,不过是半面屋墙,他们屋中的炕,不过是一堆碎石,炕上崭新的被褥,是被野兽啃咬过的草席,他们的灶台案板,不过是倒在此处的一株老树,他们的蔬菜,不过是老树的枯叶和树皮。
  “呃……”丹歌指着那被精心处理了的树皮枯叶,“这些就是咱们两个争先恐后吃得干干净净,把盘子都干碎的美味佳肴?”
  子规强忍着恶心点了点头,“话说盘子是啥变的?”他立刻往原来屋子的橱柜方向看去,那里一堆半头砖上,垒着一叠黑蓝色的瓦片。
  “不愧是神仙手段啊……”丹歌感慨,“就这情形,完全可以了然那个业膻根的品行,果然是臭名昭著的恶妖。”
  两人环视四周,其余的地方也是一片废墟,但那些人们并不在村里,在十兔敲门的时候,他们就都逃到荒原。两人极目远眺,除了村庄,一切都没有发生变化,外面的世界一度都是真实的。
  现在高下立判了,现在让丹歌子规选择,他们宁愿一直在荒原里待着,也不想再返回这里来了——人们一度以为的归宿,它的真实远比外面更加不堪。
  两人大概把四周都打量过了,却并没有在看到五兔九兔十兔的身影,两人对它们的行踪颇为疑惑,就在他们心系这些兔子的时候,关于兔子的消息,就传来了。
  借助于子规手臂上的那一个兔子足印,十兔清晰的声音从其中传出,“不要纠结在原地,立刻离开这里,有能力就把那一群凡人也带走,带他们到最近的城镇。如果在一刻钟内不能劝说他们,你们就要先行离开。”
  “喂?喂!”子规试着说话,却没有试图的回应,“敢情只是个收音机,我还以为是个对讲机。”他吐槽了一番,转向了丹歌,“怎么办,那一群人怎么劝走?”
  “我们是有铺垫的!你还记得那个‘兔子来了’吗?”丹歌笑吟吟地看着子规。
  “哦?什么意思?”
  丹歌就将周密的计划讲说一遍,他让子规装作慌乱的样子立刻跑到荒原,边跑便往身后看,子规脸上带着血迹,就说丹歌已经被兔子杀死,兔子大开杀戒,要杀死全部的人,然后越过人群带头在前面跑,人们大概就会在后面追,把他们引入城镇,就达到目的了。
  子规听言赞叹果然这家伙的歪脑经有不少,但对于男主角的选取却并不满意,“你想落得个清闲自在?让我一路从这儿跑到城镇,想得美,自己去,我变成鸟在天上给你指路!”
  丹歌摇了摇头,“别呀,你变的鸟儿太小,我眼神又不好,看不着啊!”
  子规点了点头表示同情,于是说道:“我可以把鸟身变得大一点。”
  “你这人!”丹歌气鼓鼓,“我今天两次‘兔子来啦’骗了他们,他们对我这声音太敏感了,我一喊,肯定不等我跑上去他们就迎上来了,把我一顿胖揍,耽误事儿是小,毁容了可怎么办?!”
  子规闻言直翻白眼,敢情相貌比生死还重要,他却也知道丹歌说得不错,丹歌的声音那一些人已经非常熟悉,无奈只能答应下来。
  丹歌施展一个小小的幻术,在子规脸上身上,弄出一些血迹来,这幻术在业膻根那种化腐朽为美餐的幻术面前自然是不值一提了,但糊弄一些凡人,还是绰绰有余。
  “好!走!”丹歌已变作白鹤,振翅高飞,而子规也钻入地道,酝酿着情绪。不得不说到底是千年的鸟儿,几乎无不知百行通,演戏对他也是小菜一碟。
  子规从通道里出来时蓬头垢面,血迹和灰尘混杂,几乎看不清容貌,身上的衣服也有基础泥垢,宛然一个摔倒在泥地上挣扎起来的着急忙慌的人——他显然在通道里特意打扮过。
  他跑着时不时地往身后望,在看到前面有人时,目中出现了一丝明亮,却陡然又被完全的恐惧覆盖,他带着哭腔喊道,“兔……兔子来了!它杀了我兄弟!”
  他跑到人群近处,故意一个踉跄,一抬头,把自己脸上那鲜红的血迹展现在众人之前,然后搡开人群,往森林跑去。
  子规卓绝的演技把恐惧瞬间传递给了这一群人,它们往子规的来路看去,还没有兔子的影子,但正因为没有看到,却让他们更加恐惧,它们料想这如果看到了兔子,大概就没命了!
  当中的几人看着看着,心里发慌,忽然一个寒颤,就不打算观望下去,扭头跟着子规就跑了起来。有人动就是好事,一个人动了,其他的几个人跟着就动了起来。
  余下了几个还在观望的,他们也不是胆大,而是惦念着留在村里的行囊,里面是他们的钱珠宝首饰。这些个爱财如命的人还真是壮着胆量往村子那边跑了几步,然后一个急转,扭头就跟着大部队逃往了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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