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5章就地格杀

  江鸿远是劫匪这件事,无疑是块巨大的炸弹投到了水里。
  那是把池底的淤泥都炸飞了。
  徐福站出来当好人,可他越是这么说,大家伙儿越觉得江鸿远是劫匪。
  “村长,你这话啥意思,鸿远兄弟凭啥就买不起玉佩了,再说了这玉佩的花纹是个师父都能雕,凭啥就说鸿远兄弟的玉佩是抢的?
  这位胖子,你敢说你家玉佩全天下就一个?
  敢不敢发誓?”
  罗金山要被赵二婶给气死了,他发个屁的誓啊,这个村妇说得也有一点点道理,但他打死不相信一个猎户能买得起上万两银子的玉佩。
  况且,就算有相同的玉佩,但因为玉的材质不同,再相像的玉佩都有不一样的地方。
  而眼前江鸿远身上带的这玉佩,真的就是他的,他戴了几十年的东西能不认识?
  “娘……您别瞎掺和。”罗金山还没说什么,赵红花就去拉赵二婶儿的衣袖。
  “红花你干啥呢,娘说得对啊。”赵水生不高兴地道。
  赵红花咬唇道:“人家当场认出来了……你们这样,被误认为是同伙了咋整。”
  “起开,你懂个球,江大哥不是劫匪!”别人不知道他还知道么?
  江大哥在县城兴隆赌场当管事,一个月月银二十两呢,用得着去抢么?
  “红花你不明白,一边儿去。”赵二婶也站赵水生这边儿。
  赵红花气得要死,她转头就去找她爹:“爹,你去拉着娘和二哥吧。”
  赵钱来背着手,无奈道:“劝,咋劝?他俩听我的耳么?”
  赵红花绝望死了,咋她嫁人都这样啊。
  万一被牵连了,都被抓起来了,她咋整啊?
  “赵二婶儿说得对,这玉佩不可能买不着,你不能说你的不见了别人的就是你的。”王贵香个头小,她干脆站在条凳上扯着嗓子道。
  刘氏质问徐福:“村长,您就任由外人随口诬陷咱们村的人?”
  徐福笑道:“你这话说得,什么叫任由,咱们是朝廷的子民,自然要遵守朝廷的法度,若是江鸿远没有抢劫,我觉对不会让外人胡乱往他身上泼脏水,可若他真是劫匪,那么我也不会包庇股息。
  你也可以问问村里人,谁愿意跟劫匪住在一个村子?”
  “就是,我们不跟劫匪住一个村子!”
  “对对,嫌命长咋的!”
  “村长,这种人得撵出去才行。”
  徐福抬手压了压,等周遭没什么声音了才道:“这样吧,在这儿争也争不出个名堂来,要不得胜啊,你跟他们去一趟县衙,去县衙说清楚。”
  “成,这也是个办法,县衙反正又赃物图册,正好对一对。”徐德胜道。
  罗金山激动地跟徐德胜和徐福拱手:“也就两位帮我说公道话,去县衙是个好办法,是不是劫匪,县衙走一遭就知道了。”
  说完,徐德胜就朝着江鸿远走去。
  林晚秋站出来挡在江鸿远面前:“去县衙……凭什么让我们去县衙?今天是我们家乔迁的好日子,徐福,你儿子这是故意来捣乱的吧?
  还是当初徐滔说的都是真的,你们是在算计我们的房子?
  衙门大门朝南开,有理没钱莫进来。
  去衙门……
  只怕前脚进去,后脚就被屈打成招,然后……咱们这宅子就姓徐了!”
  “林晚秋,你瞎说,我啥时候说过这话?”徐滔黑了脸,站起来呵斥。
  “就是长着一张嘴可不能乱说。”徐浪也跟着道。
  林晚秋冲他们笑了笑:“也不知是谁被打得在床上下不来,不承认无所谓,人在做天在看,老天睁着眼呢!
  佛说,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你们等着吧!”
  “你……”徐滔两兄弟被林晚秋气得血气翻腾。
  偏生这个时候还没法子反驳,他可不敢再坏徐德胜的事儿了。
  徐德胜刚才刀子似的眼神……已经警告了他们。
  “林晚秋,咱们都是乡里乡亲的,你说话还是要留点儿余地。别为了逃脱罪名啥脏水都往外泼。
  罗老板这个案子是大案子,在知府衙门挂了号的,毕竟死了二十来号人。
  罗老板现在指出嫌疑人,我是衙门的捕快,自然要将江鸿远带回衙门去问话。”
  说完,他又转头问罗金山:“罗老板,我再问你一遍,这块玉佩可是你的?”
  罗金山肯定道:“是我的,这块玉佩就是我的,还请徐捕快给我做主!”
  林晚秋道:“你胡说,这玉佩可是我买的。”
  罗金山嗤笑道:“买的?花多少银子买的?你能买得起?”
  林晚秋从江鸿远腰间扯下玉佩,道:“这玉佩我买成一两银子呢!”
  “哈哈哈……一两银子……你骗鬼呢!一两银子能买这么好的玉佩?”罗金山大笑了起来,“撒谎也不找个好借口,一两银子也说得出口,若你说几百上千两银子还有人信。”
  罗金山笑了起来,不少村民也跟着笑了起来。
  一时间,江家庭院里全是此起彼伏的嘲笑声。
  徐福强忍着得意道:“林晚秋,江鸿远,我劝你们还是说实话的好,这个时候说实话,到时候得胜再帮你们求求情,罗老板这里再高抬贵手一下,你们这罪名还能轻点儿,若是到了衙门再说实话就晚了。”
  “江家老大,你这玉佩是咋回事儿,赶紧跟人说清楚,要不然去衙门说清楚也成,这事儿明摆着……赖不掉的。”有村民出声帮腔。
  “江鸿远……咱们乡亲的情分也尽了,好话赖话都说明白了,你若是现在跟我去衙门,还能保住几分体面。
  若是不去……那就别怪我不留情面了,要知道本朝有令,凡缉捕盗匪而对方拘捕者……可就地格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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