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我对你没兴趣

  直到后来,他们两人真正的相识相知,只不过是沈时帮他爬上树,抓回了他们家的波斯猫,程路远当时还是个羞涩不谙世事的小男孩,没说几句感谢的话就红着脸跑了。
  再后来,他们两人的关系迅速地亲密了起来,沈时教他爬树玩游戏,程路远便教她在礼仪课和钢琴课上学到的知识,两个人在童年时期成为了最好的依靠和陪伴。
  只是好景不长,在某个下大雨的天气,程路远和他的父母永远地离开了那里,那天,沈时冒着大雨追着那辆宾利车许久许久,最后还是跌倒在了雨里,直到爷爷把她找到,才满身脏兮兮地回去了家。
  那时,她没忘记,程路远在走前轻轻在她耳边许下的承诺,他说等他长大以后,在国外挣了足够多的钱就回来娶她。
  记忆朦胧地一闪而过,转眼间,那个害羞青涩的少年已经成长为了翩翩玉立的公子,举手投足间尽显成熟男人的温润魅力。
  一时之间,沈时的视线焦距有些涣散,头脑空白,看着面前的程路远,十几年前前两个小孩子不谙世事定下来的约定,纯真又让人羞涩。
  “怎么现在这么害羞了?当年你可是连我的衣服都敢扒呢。”程路远凝视着她害羞不敢见人的模样,心里激荡的心情越发地深刻。
  总算是让他找到了,十几年的等待,一直都没有,注定在一起的人,最后总不会分开。
  被他这么一调侃,沈时的一张脸骤然间红了,低下头去盯着自己的脚尖:“你就别嘲讽我了……”
  “我只是觉得你很可爱。”程路远淡淡一笑,“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的你。”
  沈时听着他的话语,脸颊竟莫名地红了一圈,连忙低下头去,不接话,心里却是思绪万千。
  婚宴的这一边,江玦黎敬完了最后一杯酒,放下酒杯,皱着眉低头揉了揉酸涩的太阳穴。
  突然,一杯醒酒茶伸到自己面前,江玦黎动作顿了顿,却没有接过,而是目光凉薄地瞥到伸过来的那只莹白如玉的手上。
  他淡淡地看着面前站着的女人,眼里没有任何好感:“沈小姐。”
  来者正是沈若初,她今天是跟着爸爸和弟弟一阵来的,一身的装扮静心打扮过,就是为了能让江玦黎看到她的美。
  她穿上了自认为驾驭最美的大红色鱼尾礼裙,在大腿的部位开衩,露出一双修长雪白的长腿,拥有足够征服男人的美好。
  此时此刻,她双手纤纤如玉,端着醒酒茶递给了江玦黎,媚眼如丝,眼底都是暧昧主动的情绪:“江总,您敬酒敬得不少了吧,喝太多对胃不好,喝点这个吧。”
  江玦黎低头看了眼这杯醒酒茶,反而是觉得可笑地勾了勾唇,眼里尽是嘲讽。
  “你,你笑什么?”沈若初却是不明白他笑容的深度,低下头,下意识地避开了他的视线。
  “这杯茶里,下了什么不该下的东西么?”
  江玦黎目光淡淡地看着她,声音都跟着疏冷了几分。
  “我……”沈若初被道破心思,一下猛地攥紧了拳头。
  “想变得和你妹妹一样,爬上我的床然后成为江太太?”
  江玦黎嘲讽地扬了扬唇角,抬手轻慢地捏起沈若初的下颌,缓缓地抬起,逼着她直视自己,“你还不配。”
  “你真是够了,江总,要拒绝人还真是完全不留颜面。”
  沈若初攥紧拳头,被羞辱得脸色一阵青白。
  江玦黎冷冽地扬唇一笑,转身就要走,这种女人他不屑多停留,可下一秒,却听见她细细的声音传来:“江总,您等一下,我有好东西要给您看。”
  “我没兴趣。”江玦黎没停下脚步,沈若初就急急地提裙追上去,指着不远处的方向,“你看那边。”
  江玦黎停下脚步,神情有些不耐烦地回过头,瞪向沈若初:“死缠烂打的女人很丑,很让人看不起。需要我再说第三遍么?我对你这样的女人没兴趣。”
  “不是的,你看那边。”沈若初此刻却用力指着离他不远的方向,一双眼睛里仿佛如同发现了新大陆一般,闪着兴奋,“江总您看,我看到了好东西。”
  江玦黎抿抿唇,下意识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眼神却在下一秒定格住。
  那一袭水蓝色旗袍的女人,正是他今天的妻子沈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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