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

  而不用像现在这样每天接活儿赚房租,太累人了。
  此话一出,在场其他人羡慕的都要走不动路。
  要不是她们还得去力堂接活,那真的是恨不得先给沈姑姑跪下,去好好地孝敬她,让她能收自己为干女儿。
  “你们声音小点,听说昨日舒玉去找她干活儿,结果被陈管事罚去律堂干事两年!”
  “陈管事?那可是内门的管事……”有权利直接把她们逐出天问长的。
  此话一出,女眷堆儿登时安静了好几秒。
  过了会儿才有人咬着牙,酸溜溜的说:“才来三个月,就能抱上陈管事的大腿,还被沈姑姑照拂着……”
  这人刚说了两句,就被好朋友掐了一下。
  “嘘,别说了,陈管事要是真的罩着她,咱们再去触她霉头,这才是找死。”
  说酸话的人陡然发现周围居然没人再议论苏苒之了,她感激地看了自己朋友一眼,赶紧住嘴了。
  苏苒之无奈地想,这些人以为离得远了,自己就什么都听不到。
  但别忘了她一到下雨天就瞎。
  眼睛瞎了,耳朵自然就分外好使些……
  不过她也不打算把时间浪费在无意义的计较上。
  每天干活赚评分都来不及,与其跟她们扯话头子,还不如回家好好跟夫君说说话。
  大概一盏茶的功夫,苏苒之就走到了力堂。
  她把木牌交给此处的黄阶管事,说:“大人,我来接活儿。”
  蓄有山羊胡须的管事点点头,按规矩给她一张纸练手。
  “先写几个字我看看,不然这活儿你还接不了。”
  苏苒之拿起旁边的紫毫,蘸墨,提腕,落笔。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苏苒之这一手写字的动作,就让山羊须管事点了点头,看了她的字后,直接把任务交给了她。
  最后,管事叮嘱道:“此话本子一定要在日头大、人多的地方誊抄,我让人给你在此处搭一个书案,你就在这里写。”
  苏苒之微微愣了愣,她记得幼时自己在话本子上看到过——
  「仙人伏大妖后,其弟子将仙人伏妖过程经历详细记录,其记录册上一般会含一丝大妖精气。
  有回,此类记录偶然沦落在外,百年后被书商买回家去。
  每到夜晚,书房总会有妖怪伏诛前发出的“我要让你不得好死”的声音。惹得书商两股颤颤,忙请法师来家驱邪。
  那法师也是有道行的,当夜住在书商书房,找到此书,对书商说:“你且在明日午时,把此书放在人烟最多的菜市场暴晒,七天后便没事了。”
  书商从之,此后便再无怪事。」
  作者有话要说:  苒苒:这是我距离妖怪最近的一次!
  第6章
  书案很快搭好,山羊胡管事让弟子把需要誊抄的话本子放在书案上。
  同时,其他纸笔也给她准备好。
  山羊胡管事见苏苒之沉静乖巧,年纪轻轻就写得一手好字不说,还不会一直问东问西惹人烦,便主动提点了她几句。
  “那虽然是话本子,但其描写尽数是实情。有些细节难免骇人了些,你可以先通读一遍,省的誊抄时被吓到写错了字,还得从头再写。”
  苏苒之抓住了重点——尽数是实情。
  这正巧跟她此前看过的话本子上写的‘仙人弟子将仙人伏妖过程经历详细记录,记录册上偶会含有大妖精气’不谋而合。
  所以,这话本子上很可能也会有妖怪精气缠绕在上面。
  “多谢管事提点。”
  苏苒之真诚道谢,随后转身坐在书案前。
  她虽然有多年看话本子的经验,但这会儿也没有托大的直接动笔抄,而是按照管事所说翻开话本子,打算通读一遍后再做誊抄。
  话本子封面是古朴的靛蓝色,但看上去却一点都不旧。
  苏苒之稍微有些惊讶,心道:“难道这是最近才写成的话本子?”
  翻开后,里面还没完全晾干的墨迹再次印证了苏苒之的猜测。
  天问长气候干燥,不存在话本子保存久了就潮湿的现象,所以,这话本确实应当是近期写好的。
  “那这其中所记录的伏妖经历,应当也是近几月发生的了。”
  苏苒之习惯性做了基本推断后,便把话本子拿在手中,开始争分夺秒的做起自己的任务来。
  得在太阳落山前誊抄五十本呢,她需要加快点速度了。
  这册话本并不厚,总共不到十张纸。
  但因为记录者太过认真,连那狐妖使了什么妖法,仙长又是怎么应对的,事无巨细,全都写了上去。
  跟苏苒之以往看过的那种只描写打斗场景和妖怪、人性转折的话本子很不一样。
  让她这个没多少‘专业基础’的人读起来有些吃力。
  这就跟让小学生读初中课文一样,理解的速度很慢。
  不知不觉中,苏苒之只感觉一股凉意从拿书那只手的指尖泛起。
  不是那种正常的凉快,而是一种彻骨的寒凉。
  苏苒之分明是用指腹抵着话本,结果她现在连指甲盖都是冷的。
  “这里绝对缠绕了妖怪精气。”
  苏苒之放下话本,没有第一时间哭爹喊娘的去找山羊胡管事求救,而是把指尖寒凉的左手搭在阳光下。
  不消片刻,指尖就恢复了温度。
  她松了口气。
  “誊抄话本不过是黄阶任务,应当不会有危险。”这就是苏苒之第一时间没有惊慌失措的原因。
  但这么一耽搁,苏苒之就得抓紧时间赶紧誊抄了,毕竟这可是五分的任务啊。
  苏苒之写字喜欢用中锋落笔,摒弃偏锋,这样写出来的字‘筋骨外漏’,带着扑面而来的正气。
  跟她舞剑一样,一直都是坦坦荡荡的出剑,从不走下三滥的招式。
  至于话本子中那些骇人的细节,比如:「那妖怪已开灵智,躲在村落里,趁夜色偷袭活人。捕快发现死者被咬破喉咙,面色青白,浑身血液流淌了一地,泥土都是骇人的暗红色。」
  苏苒之不知道是自己天生胆大还是怎么着,她并不觉得害怕。
  甚至还能做到跟着记录者一起推导到底是何方妖孽违反天道、胡作非为。
  最开始,记录者猜测这害人的妖怪是成精了的黄鼠狼,因为它们偷鸡也都是一口咬着鸡脖子就叼走了。
  但苏苒之却觉得恐怕没这么简单,毕竟这‘作案手法’太明显了,所有证据都指向黄鼠狼。
  事出反常必有妖。
  苏苒之倒是猜测可能有其他妖怪在陷害黄鼠狼。
  不然这话本子也不会写十张,后面铁定有反转。
  果然,根据话本子经过一系列‘侦查破案’,最后发现是一直狐妖在陷害黄鼠狼。
  不过,这狐妖倒不是故意针对黄鼠狼。
  狐妖是害怕自己杀了人、吸干了精血后,仙人就会下山来捉自己。
  所以,狐妖没有按照自己的习惯吸食死者精血,想把‘妖怪杀人’这件事嫁祸给黄鼠狼。
  等到捕快走后,狐妖自己再去偷偷刨了这尸体的坟,挖他的心出来吃。
  故事的最后,自然是天问长的一位长老跟这狐妖大战三百回合后,将其击毙。
  击毙后,狐妖现了原形。
  ——成了一只腹部鼓起来、毛发皱皱巴巴的小野狐。
  「原来,这狐妖怀了孩子,要吃人心给腹中幼狐补精气。它便做出了伤天害理之事。」
  一时间,苏苒之也不知道该感慨母爱伟大,还是说妖怪本性残暴。
  不过,狐妖原本就是一只山间野狐,不能用人间律法来要求它。最后它为此而偿命,倒也算一报还一报了。
  「捕快得知此事后,忙把‘死者生前有个十二岁的小女儿,村里人说见过此女五年前在水中救过一只野狐。后来,此女被其父活活打死,只因为其父醉酒后性格暴躁,觉得女孩子是赔钱货’的事情说与仙长听。」
  虽然亲生父母打死孩子这事儿在大安国很常见,也并不触犯律法。
  但那打死的都是不肖子孙,跟性别无关。
  这野狐欠了小姑娘的救命之恩,得知此事后便下山咬死其父。
  原本野狐可以远走高飞,但它却贪恋那一颗心脏给腹中幼狐补精气,最后被闻讯赶来的仙长抓到,当场打死。
  「仙长心念一动,原本打算直接焚毁野狐和其腹中幼狐。但念在野狐事出有因的份上,便把野狐剖腹取幼狐,将其带回宗门,希望能救活幼狐。」
  天道轮回在小姑娘、其父和野狐三者之间画了一个圈,但幼狐是无辜的。
  只是不知道这样做能不能养得活幼狐。
  看完整个故事后,苏苒之誊抄起来很快。
  抄写第一遍时,最后一句‘希望能救活幼狐’刚落笔,她突然感觉心脏重重的跳了一下。
  手中的羊毫都差一点歪掉。
  幸好苏苒之手腕稳住了,不然这份就算作废了。
  誊抄这种话本子是有要求的,那就是从头到尾不得错一个字,不然整个话本的韵味就会散掉。
  这大概就是大家常说的‘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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