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魂落魄 第724节

  狗脸说:“这个请不用担心,我设立的妖闭空间与人界大不一样,在那边,时间几乎是停滞不动的,有时我把新鲜的肉放进去,过半年再拿出来吃,看上去就跟刚放入的时候一样。”
  秋水:“大妖先生,你生存的目的是为了什么,可以谈谈吗?”
  狗脸:“身为一只妖,我生命当中最崇高最重要最神圣的目标就是尽可能多的与雌性狗狗以及女人交配,我做这样的事并不像人类那样为了享乐,而是背负着神圣的职责和理想,那就是尽可能生育数量最多的后代,让我的基因尽可能广泛地传承下去。我之所以努力修炼,努力提高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全都为了这个。”
  阿牛:“提个小小建议,你应当去各个精子库做捐献,这样或许能够更快更好同时也更省事地达到目的。”
  狗脸两眼放光,连连点头:“不错,是个好主意,以前我怎么就没想到呢。”
  后记七
  狗脸打了一会儿麻将,输了几百元钱,情绪却没受任何影响,依旧乐呵呵地,人脑袋下面的狗身体不停地摇动尾巴,偶尔还会举起爪子挠痒痒。
  公平地看,狗脸的牌技很不怎么样,跟阿牛大致处于同一水平线,与小梦相比就差了许多。
  当然这从另一方面证明了狗脸的诚实,它的修为非常出色,如果运用妖法,估计它完全可以不为人知地轻松出老千。
  后来它大概是对麻将没了兴趣,脑袋由人形变回大狗模样,缩到桌子下面,在众人的脚与脚之间的地板上躺着睡觉,秋水问它要不要到床上去,它说不必,然后郑重宣称就像这样躺在桌子底下才能够得到最完美的睡眠,因为它在成为妖之前就是这么过来的。
  众人急忙把脚缩回,避免不小心碰到这位大妖,狗脸却说没关系,不小心踢一下或者踩一下都没事,别太用劲就可以,还说最喜欢有人用脚趾抓挠它的背部和肚皮。
  秋水请狗脸谈谈成妖的经历,它表示不可以说,因为这属于妖的隐私,至多只是说一下它从前的主人。
  那是九十年前,当时的狗脸还是一只生下来五十几天的小狗,除了玩耍和觅食,什么都不知道,当时的它并未展露任何天赋,无论怎么看都只是一只普通的小家伙,可爱并且顽皮,常常干一些莫名其妙的坏事,比如在院子里追逐无辜的鸡和鸭子,撕坏主人的鞋子和袜子,随地大小便,如此等等。
  那时狗脸的主人是一位落魄的乡村教师,此人年纪四十余岁,无家室,收入微薄,有时甚至三餐不继,幼年的狗脸跟着他也没少挨饿。
  狗脸在一岁以后渐渐显露出优秀的智慧,然后在接下来的一年时间,渐渐远超普通的狗类。
  由于狗不嫌家贫的伟大传统美德,狗脸尽管变聪明了,懂得许多事,却未曾离开主人,而是继续守着这位干瘦的中年汉子。
  有时家里实在没吃的,它饿急了,就在天黑之后跑到邻村偷猎鸡鸭兔子,有时甚至是小猪和小羊。
  它把血淋淋的赃物叼回来之后,主人往往仰天长叹几声,念叨几句有辱斯文之类的感慨言论,然后悄悄烧水烫毛,把猎物开膛破肚,煮熟了之后与它分而食之。
  由于常常陪伴主人在学堂里教孩子们念书,它甚至学会了许多文字,比许多顽劣胡闹的孩子掌握到更多知识。
  狗脸八岁的时候,主人一天夜里由于饮酒过量,到门外方便的时候不慎摔倒,被一根尖锐的柴棒捅穿了肚子,大量失血,挣扎哀号了几个钟头之后死掉。
  狗脸一直陪伴在主人身旁,看着主人生命渐渐逝去,不时用舌头舔主人的脸和伤口,试图提供一些帮助和安慰。
  天亮之后,尸体被人发现,狗脸站在一边看着主人被村民埋到土里,弄出一个坟包,它在坟旁边守候了七天,这期间突然有所顿悟,莫名其妙地明白了许多道理,突破了所有的局限,步入一个全新的境界,成为一只妖。
  秋水谈起流行于山京城的那个狗脸少爷传说,问是不是不真的。
  狗脸说全是无聊之人编造出来的,身为一只高贵而智慧的妖,它根本不会那么做,也毫无必要那么做。
  后记八
  在一个下午,老王的头颅突然宣布,对目前的生活已经厌倦,决定放弃生命,到地府报到去,寻找从前的同门长辈和师兄弟,与他们相聚,然后再决定下一步的行程和方向。
  秋水紧张地问:“老王,是不是最近那些毛片你不喜欢?还是有什么其它的事?”
  老王:“看了几年毛片,有些烦了,超市里出售的所有五十元以上每瓶的酒也全都喝过了,而你们也已经成长起来,不再需要我的指点和帮助,该是离开的时候了。”
  程灵素:“别这样闹情绪,明天我带你去夜总会,让你看光屁屁的俄国女人,看泰国人妖也行,如果你很想现场真人秀,我会想办法组织专场表演。”
  老王:“以前看得还少吗?你这话说得——好象我生存的唯一的目的就是为了欣赏这些玩艺儿似的。这不是闹情绪,而是经过一番深思熟虑之后的最终决定,跟你们说一声,然后我就要离开了。”
  小梦:“别这样,再陪我们待一会儿,反正要离开,干嘛如此着急。”
  老王:“好吧,盛情难却,我明天再死。”
  小梦:“明年再死行不行?要不干脆下个世纪再死吧,到那时也许我们可以一起死,然后结伴去另一个世界报到。”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