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强鹏显然意识到形势对己方非常不利,终于抛出撒手锏:“我保留对公诉方证据链条完整性的质疑。必须提醒法庭注意的是,我的当事人患有严重的异睡症,而孙宝宝遇害现场的血脚印,是我的当事人在睡眠状态中留下来的。也就是说,许卫东在命案发生期间,是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不必为他在此期间的任何行为承担责任。”
  我听到强鹏说出“异睡症”三个字时,如醍醐灌顶般,刹那间明白了留在命案现场的赤足足印的含义,脑袋像遭到重重一击,眼前金星乱舞。
  所谓异睡症,是指在睡眠时或半睡半醒之间的状态异常,症状表现多种多样,如快速动眼睡眠状态异常、夜惊、梦游症、尿床、梦呓、睡眠性交和爆炸头综合征等。异睡症患者杀人的案例并不常见,我仅在刑侦书籍中读到过,实战中则从未遇到。眼下强鹏把异睡症当作挡箭牌来用,我一时不知该如何应对。
  张羽显然也不太明白强鹏的辩词,沉默几秒钟才说:“被告律师,请进一步解释异睡症的概念。”
  强鹏侃侃而谈:“我的当事人从重要的领导干部岗位上卸任后,心理上难以适应,长期的抑郁和苦闷导致他产生严重睡眠障碍,因没有及时治疗,以致病情加深,近一年来,他饱受梦游症困扰,曾多次到省内外各大医院就诊。”强鹏取出一叠厚厚的医疗记录,逐一展示,“这是楚原市睡眠研究所的诊断证明,这是省军区总医院神经科的治疗记录,这是北京市睡眠研究中心的就诊记录,而诊断结果证明,许卫东所患的梦游症与rem睡眠行为紊乱相关。正常情况下,rem睡眠,俗称为快速眼动,生理上起到麻痹作用,避免我们扮演梦中角色。而rem睡眠行为紊乱患者却丧失了这种麻痹作用,将梦中角色以实际行动表现出来。也就是说,他梦见自己跳楼自杀,就会走上楼顶,毫不犹豫地跳下去;如果他梦见自己杀人,也就会断然决然地拿起凶器杀死对方,而被害对象可能是他的仇敌,也可能是他的亲人。而他所做的这一切行为,都是在梦中进行的,并不受自己意识支配。在法律意义上,他是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请法庭判我的当事人无罪。”
  强鹏说的这番话深入浅出,旁听席上又响起嘁嘁喳喳的议论声,连张羽的连声制止都不起作用,局面几乎失控。
  我的心骤然沉下去。由于许卫东的特殊身份和他超强的反侦查、反审讯能力,使得这起案子调查起来格外艰苦。警方始终未能取得嫌疑人的口供,有些案情的症结不明,比如孙宝宝生前怎么和许卫东进行联络、命案现场为什么会出现染血的赤足足印,警方仅以合理想象进行解释,却缺乏翔实的证据。
  当然,警方的工作绝非浮皮潦草、敷衍了事,而是认真、细致、全面,证据链条相对完整,完全能够证实许卫东就是亲手杀害孙宝宝的凶手,有信心把这起案子办成铁案。没有料到的是强鹏和许卫东联手设计了这样一个圈套让我们钻——不,我相信这是许卫东一个人的阴谋,强鹏只是他的打手、帮凶。许卫东早就有杀害孙宝宝的企图,从一年前开始就着手筹划这阴谋的细节,从点到面,无一遗漏,不愧是曾经名震全省的刑总副大队长。
  至于他所谓的异睡症,鬼才信。
  可是我束手无策,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在法庭上捣鬼。
  检察院的公诉人提出反对意见:“被告在案发当晚独自驾驶车辆从家中赶往千岛湖度假区,往返花费将近两个小时,到达目的地后与被害人进行联络、入室、杀人,事后又取走凶器,擦洗车辆,整个过程有条不紊又周到细致,并不是梦游患者所能完成。所以公诉方认为,被告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神志清醒,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是故意杀人。”
  公诉人的这段陈述,也是我内心的分析:许卫东犯下的这起命案显然是经过精心筹划,现场遗留的线索非常少,而根据案例记载,梦游症患者的作案现场往往是一片狼藉,留下大量线索。
  可是强鹏显然对公诉人的意见早有准备,从容不迫地侃侃而谈:“我的当事人从警四十年,有非常丰富的刑侦经验,异睡症患者在梦中的行为虽然是无意识的,却是过往生活经验的累积和反应。可以说,我的当事人的身体里流淌着刑警的血液,侦查与反侦查已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他在梦中的所作所为受到潜意识支配,也就不难解释了。所以,他带走凶器、擦洗车辆的行为,不仅不是漏洞,反而是他患有异睡症的证明。”
  “除此之外,”强鹏忽然提高声音,“我的当事人在这起案件中留在现场的证据,可以说破绽百出,不要说他是一个经验丰富的退役警察,就算是一个稍有经验的累犯,也决不会愚蠢到把赤足的血脚印留在现场。请法官注意这样一个细节,我的当事人是光着脚走出家门、开车、停车,然后光着脚踩在千岛湖度假区的砂石路上,走到农家院门前,又光脚入室,在无意识的情况下伤人后又光脚踩在血泊中,在室内地面上留下一串血脚印,然后又光着脚回到车上,把血迹留在自己的车里。这无疑是一个异睡症患者梦游的画面,也只有异睡症患者能做出这样荒诞的行为。”
  强鹏的这番话让我心里一片冰凉。曾翻来覆去考虑了几百遍的血脚印谜题,伏笔竟然埋在这里,许卫东为杀害孙宝宝,准备工作竟然做了整整一年。
  强鹏接下来说话的语气愈发自信,充满理直气壮的正义感:“请法庭考虑,除去破绽明显的血脚印外,我的当事人所谓毁灭证据的做法也相当拙劣,他没有把伤人的刀具丢弃,而是在擦干血迹后放回到自家厨房,汽车里的血迹也仅用湿抹布擦掉而已,作为一名有四十年公安经验的高级警官,怎么可能犯下这样拙劣的错误?他本该有一千种更好的办法来掩饰所谓的犯罪痕迹。这种不合常理的情况只有一个理由能够解释,那就是,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杀了人!”
  法庭旁听席上一片哗然。
  何淑贤气得脸色苍白,双唇颤抖,遥指着强鹏的鼻子呵斥:“你撒谎,许卫东根本没有梦游症,我和他在一起生活三十几年,从没见他梦游过。”
  强鹏并不着恼,微微一笑说:“你虽然和他共同生活三十几年,却已经分居三年,而他罹患异睡症是近一年多来的事情,是由于从热爱的工作岗位上退下来而造成的重大心理障碍。”他向审判席方向举起右手,“我申请传辩护方证人上庭。”张羽应允。
  辩护方证人是许卫东的保姆兰兰,安徽人,今年才满二十岁。她低垂着头站在证人席上,双手一会儿放在栏杆上,一会儿玩弄衣角,很惶恐的样子。强鹏开门见山地进入质询程序:“你和你的雇主许卫东在同一套居室里生活多久了?”
  “两年多。”兰兰的声音几乎听不清楚。
  强鹏鼓励她说:“请证人提高声音。你在照顾许卫东期间,有没有见到过他梦游?”
  “有过,”兰兰说话的时候,脸上掠过惊恐的表情,“我见到过三次,有一次是后半夜两点多钟的时候,他光着脚在屋子里走来走去,我跟他说话他也不应声,后来还打开门走到外面去,脚踩在石子上也不觉得痛;还有一次他睡下不到一个小时就爬起来,光着脚走到车库里,自己发动车子,不知道开到哪里去,三个多小时后才回来,第二天醒来后他一点也不记得夜里的事,还跟我说不知道为什么车子油箱里的油少了许多;第三次最可怕,我在夜里被惊醒后,看见他坐在我床头,手里拿着厨房的剁骨刀,嘴里念叨着什么,像是随时要砍到我身上。我很害怕,就跑到外面去,他并没有追出来,在我床边坐了一个多小时,又把刀放回厨房,回他自己的房间去睡觉了。”
  兰兰所描述的许卫东梦游经历,几乎是在为他杀害孙宝宝的行为做铺垫,或者说是证实他有梦游杀人的倾向,为他的罪行开脱。
  检方公诉人表示怀疑兰兰的证词,诘问说:“你和被告居住在同一套房间里,还要照顾他的饮食起居,他却患有这样严重、有杀人倾向的梦游症,你不感到害怕吗?为什么没有另寻雇主?”
  兰兰结结巴巴地说:“他——他家给的钱多,每个月比其他家多给几百块,再说,我看他——年纪大了,一个人住,挺可怜的,不忍心丢开他不管。”
  强鹏说:“我的当事人所居住社区的保安设施非常严密,他最近几次梦游经历都有监控录像为证,请法庭准予播放。”
  在得到张羽的首肯后,强鹏在法庭上公开了几段许卫东所居住社区的监控录像。虽然录制时间均在夜里,但社区内的照明较好,摄像头的分辨率高,可以清晰地辨认出录像中的人就是许卫东。
  监控录像展示的景象比兰兰的描述更具体、更丰富,也证实了许卫东的梦游次数比兰兰发现的更多、频率更高。录像里的许卫东像行尸走肉一样,穿一身睡衣,赤足,面无表情,眼睛直勾勾地望着远方,虽然一举一动有板有眼,却分明像是一个被操纵的机器人,或者一具行走的尸体。看上去非常诡异,让人感觉脊背发凉。
  沈恕在案件侦破期间,曾多次派人调取许卫东所居住小区的监控录像,尤其是夜间录像,虽然取得了绝大部分,却未在其中发现许卫东的身影。而其中有几个夜晚的录像遗失,保安部的解释是监控系统故障,却未想到遗失的录像资料已被强鹏取走,并在法庭调查取证的关键阶段出现,使得公诉方陷于被动。
  强鹏在已经掌握法庭辩论的主动权后,又抛出一个强有力的撒手锏:“我的当事人和本案被害人孙宝宝之间是非常纯洁而亲密的父女关系,既不涉及男女私情,又没有经济往来,更不存在互相利用的权钱交易,我的当事人完全没有杀害孙宝宝的动机。”他亮出一沓纸质文件,在手里摇晃着说,“这是我的当事人和被害人孙宝宝的个人资产记录,包括所有银行账户的明细和不动产证明,我的当事人名下仅有房改房一套,普通轿车一辆,以及个人存款十五万元,对于一名曾在重要岗位任职多年的领导干部来说,他称得上两袖清风、一尘不染。他从未利用职权为孙宝宝的商业行为打招呼、批条子,这份资料里附有曾与我当事人共事的干警的证词,请法庭审阅。”经张羽同意后,强鹏把资料交到书记员手里。
  强鹏转向何淑贤,声色俱厉地问:“你指证许卫东和孙宝宝之间存在奸情,有没有证据证明?录音?录像?文字记录?全都没有,你又怎么能取信于人?”
  何淑贤激动得脸色潮红,挥舞起双手,声音嘶哑地喊叫:“是我亲眼见到的,我自己就是证据,我说的话就是最好的证据。”
  强鹏摇摇头说:“你憎恨许卫东,并不是因孙宝宝而起的,其实你早就对他怀恨在心。你因生殖系统缺陷,一直未能生育后代,这是你心中解不开的死结。你曾多次提出把你妹妹的儿子收为养子,都被许卫东拒绝。几年前,你又提出要把这个外甥调进公安系统工作,又被许卫东一口回绝。从那时起,你们的夫妻关系名存实亡。由于许卫东为官清廉,你并未从他那里得到任何实质好处,因而心灰意冷,由爱生恨!”
  何淑贤撕心裂肺地大吼大叫:“你胡说,许卫东压根就不清廉,他贪得无厌,荒淫好色,他只是不给我办事,不肯给我一丁点好处,是因为他觉得不值得,他对我早就没有任何感情了。我恨他,巴不得他早早死掉才能出了这口气。”
  何淑贤的话音才落,法庭上一片哗然,即使没有法律知识的人也听得出来,何淑贤和许卫东之间有太多的恩怨纠缠,这使得她的证词可信度大打折扣。
  案情的急转直下让所有人措手不及,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公布审判结果。
  当天庭审结果经媒体发布后,舆情纷纭,警方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巨大压力。
  6
  2013年5月27日。大到暴雨。
  楚原市刑警支队。
  雨珠子串成串,被狂风裹挟,疯了似的拍打着树叶、地面和窗棂,发出让人心烦意乱的噼啪声,地面上被溅起的烟尘混合着水雾,好像整个世界都笼罩在纱笼里,混沌、吵闹、茫然。
  我们早晨上班后,沈恕才在他的办公室里躺下休息,并叮嘱值班人员两个小时后一定要叫醒他。这是他在庭审结束后的四十来个小时里唯一一次小憩。
  从警方的角度来说,许卫东杀人案虽然办得不够圆满,却也算成功——证据确凿,被告也未抵赖杀人的事实。至于法庭判决结果,原本就不在警方的控制之内,也轮不到警方操心。
  可是警方办案人员却不甘心。凭经验和直觉,他们并不相信许卫东因罹患异睡症而无意识杀人的说辞,却一时找不到强有力的证据去反驳。被告方的证据充足,辩词没有漏洞,无论许卫东或强鹏,都是警方十年一遇的强劲对手。许卫东具有超一流的反侦查能力,老谋深算,筹划缜密,而强鹏的法律知识全面,巧舌如簧,善于捕捉对手的微细差错,这两个人组合在一起,几乎是一堵坚不可摧的铜墙铁壁,寻常的打击于他们丝毫无损,警方与他们对垒,必须要掌握无坚不摧的金刚钻才行。
  可是,无论是证明许卫东和孙宝宝之间的奸情,还是证明许卫东在杀人时神志清醒,都非常棘手。
  来自省政协的压力也让警方不堪重负。闹得最凶的是许卫东的几个老同事,或许是出于兔死狐悲的心理,或者是自保的本能,他们罕见地结成同盟,要求法院在没有证据给许卫东定罪的前提下尽快放人。
  这让省里主管部门都有些灰头土脸。省里对许卫东案子的态度不统一,两派各执一词,争得很厉害。有人建议从重从快处理本案,以警示本省官员;也有人主张网开一面。但哪一方也不能无视证据和法律,所以也只能把希望寄托在警方身上,盼他们尽快查明真相。
  来自四面八方的责难、压力、意见、建议、恳求、批示、命令,像横七竖八的铁条,织成一个巨大的烤肉架子,把案件的主办人沈恕放在烈火上烘烤。在休庭后的四十个小时里,沈恕根本没有时间思考案情,不眠不休地应付着一个个愁眉苦脸又语重心长的老同志、老上级、老干部。
  沈恕只休息了一个半小时,没等别人叫醒就自己爬起来了。他简单洗漱过,一边咀嚼放凉的油条,一边吸溜溜地喝豆浆,不到五分钟就解决了早餐,然后揉揉布满血丝的双眼,把侦查员们召集到一起来。
  沈恕的思路是从三方面着手,以铁证击碎许卫东和强鹏的谎言。
  首先,也是最关键的突破口,是找到许卫东故意杀人的证据。但凡他曾事先勘查现场、诱使被害人去千岛湖度假区,或者挑选凶器、无意流露出杀人动机,种种痕迹,都可以作为他蓄谋杀人的直接或间接证据。
  棘手的地方是,许卫东是刑事侦查的大行家,凡是警方能想到的,他事先几乎都想到了。千岛湖度假区地理位置偏远,附近道路上的监控摄像头稀稀落落,或者干脆就没有。景区内通往农家院的道路更是连路灯都没有一盏,原生态味道十足,是最理想的犯罪地点。
  而他与孙宝宝的联络方式也滴水不漏。侦查员们早就反复检查过两人的电脑和手机等通信工具,没有暧昧、暗语或与千岛湖度假区有关联的只言片语。事实上,两人最后一次通信是在孙宝宝遇害的半个月之前。许卫东把他自己择得干干净净。
  侦查员们怀疑他们各有一部仅用于二人之间联络的专用手机,所有可作为证据的通信记录都保存在那两部手机上。许卫东诱使孙宝宝到千岛湖度假区开房,以及他在深夜叫开孙宝宝的房门却未惊动他人,所使用的通信工具正是这两部手机。许卫东杀害孙宝宝后将两部手机带走,事后销毁,所有证据都被湮灭。这个猜测符合许卫东的精明性格,也是在现阶段有预谋犯罪中较常见的手段。
  可这也仅是猜测而已,如果许卫东不亲口承认,无法得到证实。
  侦查员们不得不承认,除非出现奇迹,否则许卫东梦游杀人的致命谎言将永远不会被拆穿。
  其次,找到许卫东和孙宝宝通奸的证据。孙宝宝已死,只能寄望于他们以前留下的痕迹。可是,时日已久,如果当事人矢口否认,警方毕竟不是神仙,又如何才能确认他们之间的奸情?
  第三,找到许卫东和孙宝宝反目的证据,或者说,找出许卫东的杀人动机。孙宝宝未婚,在楚原无亲无故,而许卫东已退休,又和妻子分居,相对来说都算是自由之身,两人因情龉龌的可能性不大,能够让许卫东动杀心的原因更有可能是经济纠纷,或者是他有什么致命的把柄被孙宝宝掌握,为杀人灭口而不惜铤而走险。强鹏在法庭上出示了许卫东的银行账户及财产证明,以证实他两袖清风、清正廉洁,但听众也好,法官也好,公诉方也好,被告方也好,都明白知道这不过是许卫东的障眼法而已,以他的能量和经验,要把巨额财产隐藏起来,并不是什么难事。
  在法庭上,强鹏出示了相关人员的证词,证明许卫东仅在非正式场合向他们介绍过孙宝宝,此外,从未明确要求或暗示他们照顾孙宝宝的生意。
  这正是许卫东的高明之处。作为一个洞察人心的老油条,他了解下属如何解读他的意图,决不会留下只言片语或任何书面的东西授人以柄。他的面子就是无形的、巨大的资产,他向下属引荐的年轻女人,想不发财也难。对这种隐形的腐败,法律也无可奈何。
  沈恕分配任务。侦查员们兵分三路,第一组由可欣牵头,复核罪案现场,寻找许卫东故意杀人的蛛丝马迹以推翻他无意识杀人的结论;第二组由我领队,复查许卫东和孙宝宝的住宅,搜寻两人同居或通奸的证据;第三组由尔亮亮率领,配合经济侦查支队,挖掘许卫东和孙宝宝之间秘密经济往来的途径、方式、金额和账户。
  每一组的任务都非常艰巨。前景曲折又迷茫,谁也没有必胜把握。
  许卫东的影响力逐渐释放出来,方方面面的舆论相继渗透,或过问,或关心,或责令,方式多种多样。中院院长吕方明有些扛不住,给公诉方敲定了最后期限,三天后对许卫东杀人案进行宣判,如果公诉方不能补充有力证据,犯罪嫌疑人将被当庭释放。
  这是警方和检方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两个阵营、多股势力之间的博弈,最终还要看楚原市刑警支队的答卷。
  这份答卷关乎生命、正义、荣誉和尊严。
  7
  2013年5月27日黄昏。
  许卫东家中。
  这是位于公务员大院里的一栋独立住宅,地上两层,约两百五十平方米,计有四间居室、两间起居室、三个卫生间、两个餐厅和一个厨房;地下一层,用作储藏室,堆放了许多杂物。
  许卫东被拘捕后,这套住宅一直闲置,处处落满灰尘,显得空旷而凄凉。
  我和四名技侦人员持搜查证进入室内,各司其职,在房间里一寸寸地搜寻,不放过任何一处可疑的蛛丝马迹。
  此前,警方已经搜查过这里,当时的主要目标是财物、凶器、文字、通信记录等,随后就把这栋住宅查封。
  今天返回许卫东住宅再次搜查,我心中既没有明确目标又没有几分把握,不知道这样漫无目的地搜寻,会不会最终无功而返。
  案子办到目前这个地步,我内心的滋味百感交集。许卫东和强鹏在法庭上使出的手段匪夷所思,却又在情理和法理之中,我事先丝毫未曾预料到,被打个措手不及。强鹏宣称许卫东罹患异睡症,本应在我的专业领域内,可是我对此偏偏只懂得皮毛,在法庭上束手无策。
  我从警以来,办理每一起案子都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不敢说毫无瑕疵,至少能够保证证据链完整、丰满,在法庭上极少被驳回。这种限期补充证据的事情还是第一次遇到,有种作业不合格被老师惩罚重写的味道,感觉灰头土脸。
  这次重返嫌疑人家中搜查,我们动用了警方最精良的技侦装备,已经被逼到悬崖边,除了拼尽全力,别无选择。
  经过五个半小时的彻查,收获了一些似是而非的证据:使用过的年轻女性的外衣三套,睡衣五件,内裤七条,鞋子三双,女性化妆品及洗漱用品一套。这些物品都是名牌货,价格不菲,显然不是许家保姆能够消费得起的,而且许卫东夫妻分居多年,那么,这些物品能够证明许家曾有年轻女性多次留宿。可是也仅此而已。许卫东六十多岁,身体健康,经济条件富足,社会地位高,找一个或几个情人甚至离婚另娶,都算不上什么大错,何况许卫东完全可以辩解这些物品是亲友家的女孩子留下来的。
  在卫生间里找到了几根女性的长发,略弯曲,染成黄褐色,与被害人孙宝宝的头发外观相近。几间卧室里的床铺收拾得干干净净,床罩、枕套和被褥都一尘不染,没有任何微量痕迹。室内的地板、墙壁上,未发现液体残留。不过,在用紫外灯扫描客厅里的暗灰色布艺沙发时,发现一块直径约两厘米的银白色荧光光斑,边缘呈紫蓝色。根据经验,这块光斑可能是唾液、精斑或女性阴道分泌物的痕迹,虽然不能确定,却聊胜于无,这件沙发无法拆卸,我们只好把它整体搬到车上,运回警队检验。
  当晚23时。
  在显微镜下观察沙发上的光斑时,我惊喜得禁不住叫出声来:这块经过擦拭的斑痕在显微镜下呈现有精子和阴道上皮细胞,可以确定为男女性交时遗留的混合斑,它的物证价值远远超出我之前的保守估计。
  两眼红得像兔子的沈恕被我的叫声吸引过来,俯在显微镜上方,似乎也想探头过来观察。我知道他看不懂,不忍心让他猜哑谜,连忙汇报了观察到的结果。沈恕的眼睛里闪现出希冀的亮色,说:“经过这么长时间,还能确认是谁留下的痕迹吗?”我说:“没问题,我们有许卫东和孙宝宝的dna样本,比对后就可以确认是不是他俩的体液。”
  在室温条件下,男女混合体液的保存时间只要不超过七个月,都可以进行dna检测。而我们在许卫东家的沙发上取到的样本,遗留时间刚好半年。
  也许如俗语所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也许是许卫东运气不佳,也许冥冥中真的有一种力量在保障“邪不胜正”的人间秩序,dna比对结果显示,这份男女混合体液样本正是许卫东和孙宝宝留下来的,足可以证明两人之间存在奸情,也推翻了强鹏在法庭上言之凿凿的“两人是纯洁义父女关系”的辩词。
  在许卫东占尽上风、眼看就要脱罪成功的情形下,案情发生了神奇逆转。警方发现他和孙宝宝半年前的混合体液已经有许多运气成分在内,而另外一个意外发现,则几乎可以说是天意,犯罪嫌疑人机关算尽,却终究算不出他的气数已尽。
  8
  2013年5月29日。晴。
  楚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仍然是那个刑事审判庭,仍然是那几位主审法官、审判员、书记员,同一位公诉人、同一个被告,五天前的法庭场景重新上演。
  唯一不同的是,这次法庭旁听席上的媒体人数更多,层次更高,还有许多来自法律界的专家学者,如楚原政法大学校长、松江省刑法协会主席、律协主席等人,都正装出庭,让法庭的气氛愈发肃穆而沉重。
  许卫东头发灰白,神情沮丧,眼睛里闪着浑浊的泪光,萎靡地堆坐在被告席上,似乎又苍老了些。
  强鹏端坐在律师席,自信写在脸上,充满志在必得的意味。许卫东则低垂着头,似乎在忏悔,又似乎心灰意冷,对判决结果满不在乎。
  审判长张羽简单叙述了上次庭审情况,询问公诉方是否要补充证据,如果没有新的证据,法庭将宣布判决结果。
  检方公诉人表示要补充证据。第一位出庭证人是楚原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警官尔亮亮。他今天特别打扮过,穿一身新潮的黑色修身西装,刮了胡子,平时乱糟糟的头发梳得整整齐齐,居然还抹了点头油,有焕然一新的感觉,也显得充满自信。他向法庭出示了经侦支队的侦查结果:许卫东和孙宝宝在维京群岛联合拥有一家名为oriental trading group inc.(东方集团公司)的离岸公司,注册资本一千万美元,每年账户往来超过一亿美元,公司主要业务不明,有重大洗钱嫌疑。尔亮亮向法庭呈交了瑞士银行出具的证明材料。
  强鹏起身表示反对:“许卫东和孙宝宝的经济状况与本案无关。”
  尔亮亮一改平日嘻嘻哈哈的态度,慎重而严肃地说:“被告人作为一名国家公职人员,实际收入状况清清楚楚,他的代理律师也曾向法庭公示被告的财产,与他名下的实际资产有巨大差别。可以确认他在维京群岛拥有的巨额财富是非法所得,尤其是他和被害人孙宝宝联名拥有这些财富,证实二人之间存在利益往来和勾结,而被告也具有杀死被害人、独自侵吞财产的作案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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