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也别想拦着我搞基建!_153

  每个人都有一个夹子、漏勺和汤勺,但是不如云泽的筷子方便。其实美尼斯私底下也学习了筷子的运用技巧,遗憾的是至今做不到云泽这种轻松夹鸟蛋的程度,所以今天还是拿了中规中矩的餐具。
  大家可以按着自己喜欢的夹取不同的食材放在漏勺里,然后放到锅里烫熟,再捞起来吃。也可以吃里面已经炖得软烂的锅底肉,喝鲜美或浓香的汤汁。
  他们都是第一次吃火锅,但是立刻爱上了这种特别的食物。
  这种开始转冷的天气,最近又下过几次雨,天气有些潮湿,吃些热乎乎的东西,排出一身汗,就像是进行了一次酣畅淋漓的决斗一样爽快。
  在座大部分人是重口味的爱好者,喜欢吃红烧牛肉汤锅,里面加了一根朝天椒,对不吃辣的人来说已经很辣了。一开始他们吃不惯这种刺激的味道,辣加上烫舌的热度,绝对是双重刺激。
  但也就是一会儿,几个人又开始对着红烧牛肉汤锅跃跃欲试了。
  连几个小孩子都是伸长手臂去捞红汤里的肉,他们辣得嘴里‘嘶嘶’响,一边手里的动作却是越来越快。
  “山菌鸡肉锅不好吃么?”云泽怀疑地夹了一根鸡腿,已经炖得烂烂的,鸡肉饱含胶质,吃起来细嫩鲜美,可谓唇齿留香。再吃一块山菌,吸饱了汤汁的菌菇肥厚多汁,咬下去鲜味一直从舌尖冲到天灵盖。
  好吃!
  等到下雪的日子,他们再吃一次火锅。一边欣赏雪景,一边吃着热腾腾的火锅,手边还有一碗解渴的饮料,想一想都觉得美。
  “殿下,吃这个,小心烫。”美尼斯捞了一个撒尿牛丸给云泽。
  这是严格按着星爷的菜谱制作出来的撒尿牛丸,捶打好的纯牛肉,包裹着一粒粒胶状汤汁,煮熟了后,一咬下去滚烫的汤汁喷溅出来。已经好几个人中招了,但是没人恼,他们都忙着捞自己那份撒尿牛丸。
  云泽小心吹了吹,嘴唇碰一碰,确定是否可以开吃了。其实他最喜欢的是泡发的黄豆芽,就算煮过之后依旧保留了脆脆的口感,嘎嘣嘎嘣会上瘾。
  云泽发现美尼斯居然很喜欢白萝卜,白萝卜放在红烧牛肉汤锅炖熟了,吃起来似乎带着点肉味,但又没有肉食的口感。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食物,但他们所有人都不能拒绝油炸豆腐泡和老豆腐。本来寡淡的豆腐吸收了四周围所有食材的味道,成就了独属于它们自己的奇妙口感,堪称本场大赢家。
  吃到一半的时候,一群侍女端上来放凉的甜豆浆和才酿好的甜米酒。甜豆浆给孩子,甜米酒给大人。
  甜米酒是今年新下的糯米酿制的,酒精度不高,喝起来甜甜的,也没有这个时代糊糊状啤酒的粘稠,也没有葡萄酒等果酒挥之不去的涩感,清香温和。
  泰锡人爱喝酒,泰锡人也爱吃甜,毫无意外,他们也爱甜米酒。
  美尼斯特别喜欢,他喝了一杯、两杯、三杯,到第四杯的时候云泽拦住了,他摁着美尼斯举着杯子的手说:“你想喝,我留着许多糯米,随时酿给你喝,不要一次喝太多。”
  美尼斯就放下酒杯,靠近云泽轻声道谢:“谢谢殿下。”
  对面一个年轻祭司看见了,在那起哄:“殿下,您又和美尼斯大人说悄悄话。”
  “没有的事。”云泽矢口否认。
  美尼斯只是笑,喊着那个祭司:“你的肉丸熟了。”就把那人唬得赶紧去捞撒尿牛丸去了。
  这一顿火锅吃得大家身心都很满足,此后更是念念不忘,隔三岔五就撺掇云泽再吃火锅。但是云泽怕大家吃多了上火,十天半个月才做一次。
  结果之后这种美食就流传了出去,几个交好的权贵都厚着脸皮来借了铜火锅,照样抄了去,连撒尿牛丸也抄了去,只有红烧的酱料、豆芽菜和豆制品没办法。
  云泽给他们送去了一点黄豆,估摸着明年他们也得留出一块地种黄豆了。不为别的,豆腐放在火锅里是真的好吃。
  这倒也不错,黄豆和玉米轮种么。
  云泽顺势把铜火锅给了青铜工坊,让他们造一批出来卖。
  青铜工坊是沙姆王子在负责,他也是火锅的俘虏,所以一下就造了一大批。后来库里的权贵和富人果然争相购买,都想试一试这传说中神国的美味。
  连依旧留在库里的几个使团都买了。
  玛曼琳看着伊休斯花了大价钱购买的铜锅子,又是一口老血,还得硬生生地咽下去:她当年也想过做火锅,但是青铜是战争物资,她没有那个能力指挥别人用青铜给她做锅具。
  这会儿已经进入了库里的冬天。库里的白天还好,温度不算太冷,出去走一走披一件羊毛斗篷也就够了,到了晚上温度骤降,加上这边冬天还湿润,湿加上冷,简直是物理魔法双重伤害,感觉两层被子都是不够的。
  这个时候就到了汤婆子C位出道的时刻了。
  将椭圆形灌满滚烫热水的汤婆子拧紧,在被窝里闷上一会儿,再拿出来,自己钻进被窝。单身狗们瞬间感觉到了情人相拥的温暖。
  奇怪的是,汤婆子居然没有像是隔壁的棉被一样一下成为库里权贵们的新宠。青铜工坊制作的大量青铜汤婆子都滞销了。云泽想了一会儿,明白了:有钱有权居然还没有人帮忙暖被窝的人的确不多了。
  美尼斯见云泽闷闷不乐,一问,是因为这个,他安慰云泽说:“过两日他们就知道这东西的好处了。”
  果然,过了两日来了很多人购买青铜工坊出产的汤婆子了,一打听,都是给家里女主人购买的。
  云泽又悟出了一个新的道理:比起臭烘烘硬邦邦还打呼的男人,果然还是汤婆子更好用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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