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

  毕竟要知道,在原著里,林彦平这么面瘫软萌的孩子长大后竟然成为了为钱铤而走险挪用男主家公司的财务,并且出卖商业机密的大反派。
  到最后因为女主和他早在十岁那年就病死的姐姐有几分相似,所以林彦平对女主多有照顾,后来不小心露出破绽被女主发现。虽然女主和男主虐恋情深,但两人肯定是真爱无疑,女主趁着林彦平不注意的时候一通电话打给男主,就这样把对她很照顾、一直护着她的林彦平揭发了,然后男主就把她弟炮灰了。
  她家的这棵大白菜以后过得那么惨还真是让人看不过去啊。
  林彦平深深把衡玉的话记在了心里,他望着她,非常认真承诺道:“以后我一定会让姐姐穿最好看的裙子,住最豪华的房子。”
  他白皙的小脸上满是认真,漂亮的丹凤眼微微眯起,神色郑重。
  果然还是个小孩子。
  衡玉心里这么想着,又觉得有些心软,笑吟吟应好。
  林彦平伸出手来,“拉个勾吧。”
  “我弟弟会骗我吗?”
  “绝对不会。”
  “那还拉什么勾?”这么说着,衡玉还是很诚实地伸出了手,与林彦平拉了勾。
  这一个世界里,衡玉出生在一个非常贫穷的家庭,有一个体弱的异卵龙凤胎弟弟林彦平。
  除了林彦平外,她还有一个做混混的父亲,以及一个嫌贫爱富、靠出卖肉体活着的母亲,后来这两个人不知道怎么看对眼,那个时候林泽和汪碧两个人都是在夹缝里生存的人,谁也别嫌弃谁。林泽的父母早就死了,汪碧的父母早在她辍学堕落之后就与她断绝了关系,所以最后这两个人就走到了一起。
  林泽是这个镇子的一个小混混,在和汪碧结婚之后就决定做一些正经营生。
  一开始的生活还是有些盼头的,毕竟林泽虽然没什么做生意天赋,但也勉勉强强能糊口。直到汪碧发现自己怀了孕。
  也许对其他家庭来说,新生儿的到来是一种极大的喜事,但对吃饭都是有一顿没一顿的汪碧来说,这一胎孩子却成了压垮她的最后一棵稻草。
  因为汪碧之前曾经堕过胎,如果这一回还选择堕胎,不仅是以后有可能怀不上孩子,还有可能会伤到她的性命,所以这一胎还是怀了下来。
  她生下来一对龙凤胎。
  汪碧和林泽长相都不差,生出的这对龙凤胎虽然瘦小,就像两只小猫,但是等两个小孩子长开之后依旧精致得很。林彦平和林衡玉这两个名字以两人的受教育程度来说是起不出来的,这两个名字还是当时林泽特意买了两斤五花肉,提着五花肉去找在村头的老瞎子帮起的。
  老瞎子算是整个镇子最有学问的人,后来遭到迫害,一双眼睛就瞎掉了,妻儿也离开他了。等到罪名得到平反,他整个人的身子也垮了,不过学问还在,林泽就想着要去寻老瞎子好好给他的儿子女儿起名。
  最后就得了林彦平和林衡玉这两个名字。
  为了给孩子和老婆提供更好的生活,林泽也开始更努力挣钱,但林泽做生意不行,也只能去卖力气,每天只能勉强混个温饱。
  这样的生活也能咬牙坚持下来。
  真正击垮汪碧的是小儿子在母胎里亏了身子,动不动就生病,以林泽赚的钱根本就没办法给小儿子好好治病,每一天都听着小儿子用那比猫叫还轻的声音在不停哭,汪碧整个人都崩溃了。
  这样的生活坚持不过两年,衡玉和林彦平刚刚满了两岁不久,汪碧就偷偷离开了。
  汪碧离开之后,林泽的努力就失去了动力,最后他就迷恋上了酗酒,还经常和他那帮狐朋狗友出去闹事,喝醉的时候回到家就喜欢拿两个孩子出气,尤其是林彦平。
  他总觉得就是因为林彦平,汪碧才会离开他。
  那时候衡玉和林彦平只有两岁,还好衡玉体内的灵魂不是个两岁的孩子,不然她和林彦平被这么丢在家里,三餐有一顿没一顿,什么时候死在家里可能都没有人知道。
  最后是隔壁同一个巷子的邻居看不过眼,谁家里有多的饭就喊衡玉和林彦平过去吃。他们两个人一开始可以说是吃百家饭长大的。
  两个人一路跌跌撞撞长大,衡玉稍微大了些,也想了些法子赚钱,但是受时代限制,还有这个小镇子实在封闭的原因在,她的很多手段都派不上用场。
  等两人长到六岁后,林泽因为和他的朋友在市里混着,一起持刀砍了一个富二代。
  那个富二代最后伤得还挺重,他的家里又颇有些关系,直接上下运作一番把毫无背景的林泽等人弄进监狱里关个十几二十年出恶气。
  林泽进去了,衡玉和林彦平反倒更松了口气,不然林泽十天半个月喝醉回家,把家里弄得乱七八糟,反倒使得他们逐渐平静的生活又起波涛。
  如果这不是个法治社会,衡玉都忍不住给林父下黑刀了。
  林彦平身体不好,药费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以至于这些年衡玉寻了许多法子,也只能勉强维持她和林彦平的生活。
  两人七岁后,面临一个问题,那就是他们该上学了。
  幼儿园不去上还没问题,毕竟幼儿园相当于半个托儿所,其实教不了什么东西,但小学不去,不和同龄人多做交流,万一她弟弟以后有社交障碍怎么办。
  于是衡玉要林彦平一定要去镇上唯一一所小学读书。
  林彦平无语,“你是不是忘了你自己,你不去我也不去。”
  她这个曾经的学霸,还需要再去上小学吗。
  面对林彦平的反抗,衡玉直接用暴力镇压所有反对意见。
  没错,她直接胖揍了林彦平一顿。
  然后让林彦平顶着一张被胖揍过的脸,去公立小学里面报了名。
  顺着巷子往里面走,穿过那些为了迎接新纪元新气象而粉刷一新的砖瓦房子,衡玉和林彦平回到了他们的家——一处看上去十分陈久,仅仅只有一个大厅一个卧室的砖瓦房子。对面就是建造粗糙的厨房。卧室那里摆着两张床,一张她睡一张林彦平睡。
  称之为家,是因为有林彦平,也有她在。
  “我把昨晚的剩饭加了水煮成粥,现在应该已经放凉了,我们可以配着豆腐乳一起吃。”林彦平牵着衡玉往厨房走去,虽然一张小脸绷得很紧,但动作间还是显出了几分不安与局促来。
  “……”望着林彦平那充满期待的小眼神,衡玉只能干巴巴夸道:“好的,很优秀。”
  漫不经心吃着午餐,衡玉余光打量着林彦平。林彦平今年也有十岁了,但是脸色有些虚弱,比起同龄人来说还是矮了些,就那精致的五官比较能看。
  衡玉觉得,她该把赚钱提上进程了。
  这个小村子闭塞,她没办法把自己的能力发挥出来,以至于这些年只能维持姐弟两的温饱。
  搞得系统都在暗戳戳提醒她该搞事了。
  而且,现在才刚刚到千禧年啊。想起未来几年掀起的浪潮,衡玉眼中闪着兴味。
  吃完饭后,林彦平把两人的碗拿到一个一看就用了挺久的水盆里浸着,打算等晚上吃过晚饭后再一起洗碗。
  “姐。”林彦平又重新坐到位置上,一副想开口又不懂怎么开口的样子。
  衡玉从口袋里掏出几张零碎的钱,递了五十块给林彦平,“拿去买夏季校服。退学免谈,其他好说。”
  林彦平:“……”话都让你说完了我该说什么。
  他低头望着那揉得有些破旧的纸币,神情低沉下来,“可是姐姐你比学校的老师厉害多了,你教我不就好了吗,大不了到上初中的年纪了我再回去考试读初中。”
  林彦平自小就是个倔性子。衡玉暴力镇压可以让他乖乖听话去上学,但因为衡玉不去只让他去学校,林彦平心下愧疚,三不五时的还冒出要退学的想法,想陪着衡玉一起想办法赚钱。后来衡玉被弄得烦了,干脆就把自己识字的事情暴露出来。
  “姐你怎么学会的?”林彦平立马就震惊了。
  衡玉瞪着眼吓唬他,“你姐姐我可是地狱恶鬼投胎转世,带着以前的记忆,生而知之,这区区几个字哪里难得了我啊。”
  她原本还想看林彦平被吓到的怂样,谁知道她才一说完,彼时小小只的林彦平猛地扑过来抱住她,迭声问她:“那你还会离开吗?”
  衡玉:“……”小孩子真好骗,这都能信。
  但还是出声哄道:“我都投胎了,肯定要在这里活到长命百岁再离开啊。”
  “那就好。”林彦平抱着她,慢慢被安抚起来,刚刚那浑身竖起倒刺一般危险的感觉也没有了。
  随后林彦平再也没有对衡玉表现出来的任何能力投以怀疑的态度。
  林彦平明明很聪明,也不迷信,却偏偏在这件事上意外的傻甜白。不过林彦平不多问,衡玉也懒得再理。
  其实衡玉不知道的是,在林彦平心目中,他的姐姐就像一个无所畏惧的英雄,从他有记忆开始,就一直为他撑起一片天。
  被外人指指点点,被酒醉的父亲喝骂,被其他小孩子用石头狠狠砸伤,在这些时候,他的姐姐,总会站在他的面前,为他撑起一片天,让他的童年不至于只有阴霾。
  所以就算他姐姐真是什么恶鬼转世,或者真的有什么问题又如何呢,在这个世界上,只有她会护着他。她是他唯一的亲人,也是他在这个踽踽独行的世界里唯一的羁绊。
  话说回此时。
  林彦平的歪脑筋再一次被衡玉无情镇压了,但她也知道这样不是长久之计,真该好好考虑怎么赚钱了。
  不说别的,林彦平的身体就是一个很大的隐患。他在原著中会铤而走险挪用公款其实有一部分原因也是为了医治他的病。
  林彦平的身体从母胎出来就一直很虚弱,越拖下去越麻烦,调理所需的药都比较珍贵,但是该调养的还是要调养好,不然明明长得那么好看,却瘦得很,脸色又苍白,未免有些浪费了这张脸。
  脑里在思索着东西,衡玉面上倒是不显。烧的水开了,衡玉示意林彦平去把已经用旧的水壶端过来。
  林彦平先将还在燃着的木柴戳灭,全都仔细挪到一边,然后才把水壶端了过来。
  衡玉拿了两个干净的碗出来,等林彦平在两个碗里各倒了半碗热水后,她才把早就已经晾冷的凉白开混进热水里,把一碗水推到林彦平面前,“林彦平快喝药。”
  “好。”林彦平听完衡玉的话后,小跑着去客厅,把自己的药拿过来,就着温水吞服了。
  等林彦平吃过药后两人就都回了房间去睡午觉。
  时间差不多就到了下午两点,林彦平该去学校上下午的课了。他背着包,正要迈出门槛又突然倒回来,从包里掏出一本书递给衡玉,“姐,这是我同桌借给我的,你先拿来看打发时间,你看完我再看就好。”
  林彦平性子内敛,除了亲近衡玉之外根本没交什么朋友。如今衡玉听他这么一说也起了兴趣,从林彦平手上接过书,挥挥手让他快点去学校。
  时间已经不早了,林彦平不敢再耽搁,匆匆忙忙出了门。
  衡玉自己,坐在有些昏暗的厨房里,借着外头投进来的光线仔细看着封面上的字——童话合集。
  也对,三年级小孩子难道还能看什么高深的书不成。
  衡玉对童话没什么兴趣,她就算要看童话,也是看暗黑系童话故事,这种满是美好的童话,既不会看,也不会想要去写。
  等等!
  衡玉突然想到,既然是合集,那说明肯定是很多故事合在一起的,不知道这种书会不会征稿呢?
  她将书本翻到最后一页,果然在那里看到大大的“征稿启示”四个字,下面详细介绍了要征的稿件的要求,最后还附了杂志社的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大段版幅说的其实就是一个内容——想要在全国各地征集优秀的适合小孩子阅读的童话故事。
  稿费给得还挺多,而且出版社是省出版社,信誉还是有保障的。
  【你刚刚说什么来着,你要在钱这个恶势力面前低头,堕落到去写童话故事了吗……】
  衡玉摊手,“我好歹也是写过悬疑、写过言情的作者,现在只不过是在我擅长写的领域里多添了一项内容罢了。”不过这么想想,笔杆子还真好用。
  说干就干,虽然从没有写过童话故事,也不看童话故事,但衡玉经历过那么多个世界,了解得也不少了。她把手里这本童话合集飞快扫完,大致了解了一番这个出版社的文风,就开始动笔写起来。
  然后……因为家里没有什么纸,衡玉最后把魔爪伸向了林彦平刚买回来、没来得及用的空白草稿本。
  笔锋淋漓的字落在有些粗糙的纸张上,反倒让人忽略了那质感粗糙的纸张,而是将注意力完全放在了字迹上。
  等林彦平背着书包从学校走回来,还没来得及坐下喝口水,衡玉就把一本草稿本抛到他怀里,“给你看看,我今晚再写一篇长篇童话小说的开头。明天周六,我和你一起去邮局寄东西。”
  “什么东西?”林彦平认出了手上的东西是草稿本,听着衡玉的话有些没搞清楚情况。衡玉也没多说,直接让他自己看。
  因为纸张粗糙容易渗墨的原因,衡玉每张草稿纸都只在正面写了字。一个下午的时间,三十页草稿纸已经写满了字。
  林彦平刚刚看了个开头就被故事吸引住了,不自觉坐了下来慢慢阅读。衡玉自己站起来,估摸着这时候天色已经不早了,就拿着她和林彦平的饭盒跑去街口那里买了两份饭菜。
  比起自己做,还是买外面做的比较划算,所以很多时候两人都是去外面买饭来吃,偶尔才会自己煮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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